| 锦 璐
“到了。”
“到了?”
夏侃在电话那头应答。声音出奇的清晰,完全排除中间隔着两条著名的大江及五岳三山等障碍因素。这让偎在A市宾馆沙发上的我,觉得好像根本没有离开我居住的那个城市,三个小时的飞行旅程似乎是在一场梦中完成的。
夏侃是市作协的秘书长,经常能找到些编二三流电视剧本的活。这种活他有时会慷慨地捐献出来,自然是在他手上的活还没忙完的情况下。几天前,夏侃打电话到报社编辑部找我,俨然以老大的口吻要我通知另外几个搭档晚上在吹牛花酒楼里聚聚。果然有个12集的现代情感戏。大伙聊了个大致的框架。然后,夏侃开始给每个人派工。“你”,夏侃把啃得一丝不挂的鸡翅膀丢到一边,用餐巾纸擦干净嘴角的油腻,竖起一根指头点点我,看着刚刚开列在点菜单上的人物表,“一头清汤挂面的长发,就写女主人公的初恋吧”。“你”,夏侃停顿了一下,舌头在上牙床撸了一圈,发出“吱吱”的响声,然后点点我邻座的女孩。不知道她今天为什么穿的特别妖艳,紫金色的紧身衣配紫黑色的贴身热裤,顶着一个烫得发黄的玉米头,美滋滋地左顾右盼,像一只美洲火鸡,“写女主人公怎么堕落,怎么在男人之间周旋”。“哄”,一桌人哈哈大笑。女孩扑到夏侃身上打情骂俏,你什么意思什么意思。没什么意思没什么意思,夏侃的手肘不失时机悄悄在她丰满的乳房上蹭了两蹭。乐过一阵儿,又接着往下分工了。
但自从吹牛花酒楼领了任务之后,我一个字也没写出来。每天对着电脑发呆,才思枯竭,下笔无字。我大为光火,我怎么连初恋都不会写了,这可比我擅长写的婚外恋乱伦之恋同性恋老少恋简单多了。可我就是找不到感觉。我太后悔那天刚好把一头钢丝发拉了负离子,折腾出一付清纯可人的小模样。否则以我的能耐写女主人公的堕落颓废,这阵儿早就解脱了。五天了,文档上一片空白,只有光标寂寞地闪着。我决定换个环境,到一个远远的没人打扰的地方去写。我向报社请了十天的公休假,买了去
A市的机票。
夏侃提醒我,替他去看望这儿的一位女作者。我说忘不了,我什么事都不做也得帮你把这事办了,你就老老实实等着我回去给你形容她是如何花容月貌、字字珠玑、吐气如兰吧。夏侃掩饰着笑声,不过是让你转达声问候,又不是让你去当探子,她漂亮不漂亮关我什么事。我说,夏老大,你就别掖着藏着了,她要不是个女的,电话里声音甜美甜美的,能在你手下那个破杂志上隔三岔五地露脸吗?夏侃说,行了行了,别讲得那么露骨嘛。之后我在电话里听到他老婆过来问,什么露骨。夏侃好像扭过头对老婆说,因为他的声音突然弱下来,一起车祸,惨噢,轧的骨头都露出来了。等他转回头冲着电话重新“喂喂”,我就说你说瞎话真是不用打草稿啊,行呵,你让我不说那我就不说了,不过我帮你看了人转达了问候,我的事你也不能忘噢。夏侃说,不就是两张机票几天的住宿费嘛,拿来拿来,我找个企业全都帮你报了。夏侃帮不少企业写过肉麻的报告文学,所以答应地如此爽快。
再次得到夏侃的承诺,我高兴地开始捡行李。电视里正播放着本地新闻,女播音员提醒大家注意今晚将有一股强劲的寒流从西西伯利亚南下入侵我市,气温将下降3至6摄氏度,并带来一场大雪。她用郑重其事的声音说,冬天真正到了。镜头转换到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如果他不是坐在电脑前向记者解说卫星云图,我就会把这位气象工作者当成是医生。
就在新闻联播熟悉的片首曲哐哐哐地响起来,手机也响了起来。
用不着看来电显示,我就知道肯定是刘昵。
还记得小时候听广播时,每到正点都会在五弱一强的嘀嘀嘀声后听到一个持标准普通话的女声响起吗?她会告诉你现在是北京时间几点正。对我而言,刘昵起到的就是这个作用。见不到我的时候,他会在每个小时的正点也就是每隔一个小时给我一个电话。我时常会厌烦这种关心,可偶而当这种关心晚点或误点的时候我又会有那么一丁点儿并不严重的失落。我想了想,接受别人好意的关心自然要比你费心费力地去付出关心轻松自在的多。我有什么理由不接受呢?他只是想我了。这是我们同居后我第一次出门远行。昨天晚上,刘昵说我会想你的,我想你怎么办。一个一米七八的男人依在一个一米五八的女人怀里,我觉得有些可笑。我觉得应该倒过来。但刘昵不让。他说我就想让你搂着我。
我想摸摸他的黑发。可脑子里这么想的时候,手却没有抚摸的欲望。我的心先行于我的身体,已经降落在A市了。我敷衍了一会儿刘昵,就早早睡了。那个梦竟然又出现了。梦里的甜美与伤痛让我在清醒之后,也让我对即将到来的远行充满疑惑。我问自己,你到底要干嘛?是啊,我到底要干嘛?千里迢迢跑去A市,真的是为了写那个烂剧本吗?
刘昵在电话里无微不至地关心了我一番。最后,他问我想不想他。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明明一点也不想他,可又不想让他失望,我就“嗯嗯”。刘昵沉默了一下,好像是有点难受。但他并没有进一步要求,只是说,今晚就不再打电话给你了,好好休息吧。
我放下手机,像放下一个包袱。坐在床边,低头默想了一会儿。刘昵爱我,不是吗?可我到底爱不爱他呢?我不知道,也不清楚。或许距离拉开了,倒能让我看清自己的感情。
第一次见刘昵是在驾驶学校学车。他高高的身材长长的腿棱角分明的脸,吸引了驾校里不少女人的目光,其中也有我。有次下大暴雨,每个人都被淋得全身湿透,紧紧贴在身上的衣服暴露着彼此的曲线。隔着薄薄一层T恤,刘昵健美的胸肌在他呼吸之间清晰地显现出来。当时我就站在他对面,忍不住下身一阵灼热。刘昵健美性感的身材让我想入非非。和这样一个男人接吻做爱会是什么样?我还想如果我和这个男人亲密地走在一起,有多少女人将会用嫉妒的眼睛剜我。我越想越兴奋,好像这一切都变成了现实。当我一想什么事想到入神的时候,我的眼睛就会变得亮晶晶的。刘昵恰好在这个时候看到了我的眼睛。后来他说,那天他看到了一颗落在人间的北斗星,他从来没有见到过那么亮那么美的眼睛。我哈哈大笑,不愧是白领一族,能想出这样的句子,不过在大白天看见北斗星,也太瞎掰的吧。刘昵垂下头,我看不见他的脸,可我从他的声音里感觉到他脸上郑重的表情,我想我是喜欢上你了。
我一下子怔住了。
我感到诧异并不是因为刘昵说他喜欢我,而是因为这句话比我预计之中来的快得多。我得承认,我是费了一番心机接近刘昵的,并且我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他喜欢上我。我需要一点生活的刺激,需要一些感情的慰籍。
我以为征服刘昵是一项很具挑战性的事业。我有心让他在我轻轻的鞭子下由一匹烈马变成一只绵羊。有谁不会在他人有心设置的迷情陷井中沉溺下去呢?可是没过几招,鞭子还没往高里举,刘昵已经成了我的裙下之臣。我居然是第一个让刘昵有感觉的女人。
我突然觉得很无聊,所有幻想中惊险刺激的交锋统统没有出现,紧绷绷的处于亢奋状态的神经在我和刘昵第一次做爱后如同我的身体疲软地松懈下来。就像眼下我躺在酒店客房的被窝里,百无聊赖地换着电视频道,没有一个频道能让我有足够的耐心停留5秒钟以上。我不知道我能够在刘昵身边停留多久,会不会像换频道似地把他换掉。
临睡前,我把手提电脑端端正正地摆在桌子上。明天,灵感会来找我吗?
一觉醒来,夜里如期而至的大雪映得清晨的太阳比往日都鲜亮,照得一切都鲜艳无比,像一幅水彩画。房间里的暖气很足,穿着睡衣洗漱,一点不觉得冷。北方的冬天没有男人也可以过得下去,不像我生活的那个南方城市,如果冬天被窝里没人给我暖脚暖手,我就会冰凉冰凉地从晚上一直蜷缩到早晨,冻的一点睡意都没有。
虽然我感到身上暖烘烘的,可是我却觉得很痛苦。它来自于我的内心深处。当我庄重严肃地打开电脑,我看到我的大脑仍然和新建文档的页面一样,是一片空白。我恨的猛捶桌子,又飞起一脚把桌子下的杂物筒踢翻。
这个上午,我喝了4杯水,进了3次厕所,剪了2遍指甲,洗了1双袜子。我指望就在做这些事的空隙间会突然冒出一束灵感的火花,从而点燃思绪的一路绚丽。可无论我怎么和自己较劲,写作的感觉就是不知躲在哪个旮旯儿角里。太痛苦了,死活憋不出一个字儿来。这感觉就像便秘,快要让我崩溃了。
刘昵的电话准时准点的打进来。我终于发作了,气急败坏地冲着他大喊:“别惹我,烦着呢!”
我迅速穿好衣服,这个房间像个不透气的大盒子,憋得人透不过气来。胡乱在脖子上缠了条围巾,就出了酒店。
太阳映在白雪上,刺目的反光晃得我半天睁不开眼。闭着的眼前是一片红光,那种带给人温暖和热力的红光。这种感觉多长时间没体会过了。北方的冬天还是会下雪,往前二十米处的牛肉面馆还是生意兴隆,1路、2路、17路的公共汽车站牌也还是以一付万年不变的姿态站在街对面。什么好像都没变,什么又好像都变了。红光里一些貌似哲学的思辨在我的脑海里乱闪。直到有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小姐,您没什么事吧。噢,没事没事,我只是想感受一下阳光。我睁开眼睛向对我表示关心的酒店门童说。
毕竟是冬天的风,裸露在外的耳朵和鼻子很快就有了冰冷的痛感,像一根根小针在扎。我把束马尾的橡皮圈扯下来,将一头长发披散下来护着耳朵。弯起胳膊,用袖筒罩住鼻子,哈一口热气出来,感觉好多了。
我觉着我有必要整理一下我目前混乱的思绪。清洌的寒风有助于我剥丝抽茧,找出混乱的根本原因。否则,照此状态下去,我还将会一个字都写不出来,回去之后怎么好意思去找夏侃报销。
我先要想清楚的是,为什么要我决定外出写作时,几乎是不假思索地选择了A市。
前面提到过,我在出发的前一晚做了一个梦。梦里的男女主角分别是我和我的初恋男友。这个梦从一场漫天大雪切入,以蒙太奇的手法转换到在我的视线中出现男友的身影。他向我走来,越来越近,我已经清楚地透过肆意飞舞的雪花看见他黑亮的眼睛。就在我们目光交汇的一刻,镜头切成从空中俯拍。世界在以我们为圆心天旋地转。我和他,在镜头中越拉越近,近到只剩下脸部的特写。他的眼神忧郁凄迷,像一根长长的钎子,深深触到我心里,痛楚一片。这个场景像好莱坞善于煽情的导演们心目中永恒的经典场面,伤怀之美,无与伦比。
这个梦到底意味着什么?我解读不出。近两三年,初恋男友经常毫无征兆地潜入我的睡眠,以A市任何一个我熟悉的地点为背景。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可我白天压根儿就没想过他。
我的初恋男友叫艾秦。我和他都是从外地考到A市上大学的,他高我一界。我们之间的恋爱只持续了一年,就因为他在老家实习和我身后新的追求者的出现而宣告结束。毕业后,他回了原籍。临走之前,他请我吃饭。那天,我们去了城北的新疆饭馆吃烤羊肉。这是我和他好的时候最爱来的地方。我们按以往的食量要了20串烤羊肉和10串烤羊腰。可能是彼此都有些隐在笑容之后的伤感和惋惜吧,导致食欲并不怎么旺盛,剩了一大半。这种感觉在他可能更多一些。他不停地抽烟,隔着烟雾看着我吃。吃完后,我们就沿着马路往回走。这段路很长,要走1个小时才到学校。以前我们总是手牵手说笑着慢悠悠地走,这次像赶集,快的不得了。表情也不并轻松。总之,搞得身心疲惫。最后,我们在女生宿舍楼前以握手的方式互道保重。第二天是周末,等我10点钟从床上爬起来,才想起艾秦是早上7点的火车,我昨晚还说要去送他呢。
此后,我和艾秦再没了联系。想起当年那样的握手真是很滑稽,也很老套,哪像现在的大学生都是以再发生一次性关系做为分手的结束曲。我和他,最最亲密的接触不过是吻吻对方的面颊,纯情的好比琼瑶的言情片。
第一二次做这个梦时,我有些害怕,是不是艾秦出了什么事。于是我打电话给可能和他有联系的同学,他们都不知道他在哪儿。艾秦就像是在人间蒸发了一般,彻底失去了消息。
艾秦长的什么样,在我的脑海里都有些模糊了。掐指算算时间,从我毕业离开这座城市已经8年了。我和艾秦的爱情故事早就消散的一丝印迹都不曾留下。它虽然不是我记忆的尽头,可当我回想起来,却觉得远隔着重山万水,就像站在上海滩头望美国,多么飘渺多么虚幻啊。就是这样一个人,让我感到几乎是在我生命中了无痕迹的一个人,怎么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我的梦中。而不是第一个和我有关系的那个,抑或是信誓旦旦说要和老婆离婚的那个,更或者是那个在我爱的死去活来时却拔腿开溜的。
整整一个下午,我踯躅在A 市的街头,任由脚步带动着身体,心灵却毫无方向。直到华灯初上,才回到酒店。答案若有若无,像山间的雾气,在心头缭绕。
疲惫地躺在床上,双脚高高起。两只脚走的肿涨,好像快把鞋子撑破了。我昏昏沉沉地睡了一会儿,脑子却一刻没闲着,被一些乱七八糟的事填塞着。可等我睁开眼睛,却又一点儿也想不起究竟是一些什么样的破事。走到窗前,推开窗,寒风猛然间灌了进来。这股劲风占领了从地面到天空的全部空间。你甚至可以听到它们呼呼的追赶声,就像足球场上或者奥运田径赛场上的那种声音,空旷而又庞大。
我突然想起了刘昵。想起了白天我蛮横无理的态度。我扭过头去看床头柜上那部红色的电话。
铃声只响了一次,那头就传来了刘昵的声音。
“写的不太顺,冲你发脾气,别介意。”我的道歉发自内心。
“没什么。”刘昵用平静掩饰他的声音,却不自然,反而泄露出内心的焦躁。
我一个劲地找话说,想弥补自己的过失。我们在电话两头哈哈笑着。气氛挺好的,却透着些刻意的融洽,让人花费更多的精力来维持。
终于说到我自己都嫌累了。电话里于是只剩下微微的嘶嘶声,不知是电流,还是刘昵的呼吸。
有些冷场,有些尴尬。还好谁也看不见谁。
“没话说了?”终于还是刘昵开了口。
我不可置否地挑挑眉梢。
刘昵好像看见了似的,说:“一整天都在等你的电话,盼着和你说说话。我不知道这种感觉你有没有,对于我来说,真的很强烈。每天最快乐的事就是和你在一起。可是我越来越觉得,我常常处在一厢情愿的状态,我的感情常常被你忽略。这种被忽视被冷落的感觉真的很不好,睡到半夜会难受地醒过来。听着你沉睡的呼吸声,我觉得,我得到了你的人,却没得到你的心。”刘昵的声音幽幽的,让人有些心碎。
“我越来越看不透,沉积在你眼底的到底是一些什么样的东西。你的这种状态让我心慌,不知怎么面对,我究竟怎么做才能让你快乐起来?或者,和我在一起,根本就是一件你并不觉得快乐的事吗?”刘昵顿了顿接着说:“你爱我吗?我真得需要一个答案。爱我吗?”
我被刘昵执着的追问塞住了,拿着话筒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来。我无言以对。过了很久才开口说:“对不起,刘昵。你的用心良苦我都体会得到,问题出在我身上。”
话筒那边静悄悄的,但我知道刘昵在认真地听着。可我却不知如何往下说,说什么。刘昵没有追问,只是在长长的静寂后轻轻说了一句话:“我等你的电话。等你想起我了,再给我打电话。”随后,电话“咔嗒”一声挂断了,“嘟嘟嘟”的断线声从电话机里传出来。我缓缓把话筒放好,头向后仰去,冲着房顶发呆。
刘昵离不开我。一个男人离不开女人,听起来是让人可笑又不大确信的事。但我没有半点夸张。比如说,刘昵很少在外面吃饭,除非我不回去吃饭,或者他有实在推不开的应酬。我说你在外面什么好吃的吃不到,非要跟我在家吃西红柿炒鸡蛋拌挂面。他衔起一口面条在嘴里,故意往里吸得“呼噜呼噜”的,菜汁星星点点甩到我眼睛上,睫毛上全是粉粉的西红柿汁。好恶心。我气得伸手去打他。刘昵端起盘子满屋子躲,就在我即将靠近时一拧腰从我的指尖滑过,像个妖媚的狐仙一步三摇地勾引男人,还不忘记把面条嚼地吧叽吧叽响。
我最恨这种声音。我无法形容我对这种声音的厌恶。它们在耳边的聒噪总是让我眼前浮现出猪圈的样子。文友聚餐时,我看见夏侃吧叽吧叽的嘴巴一开一合,难受的都快窒息过去,那阵儿我恨不得抄起桌上那只元蹄堵上他的嘴,看他再吧叽。
刘昵不是不知道我这个软肋。但他越吧叽越欢,到最后嘴巴里的东西都被咽下肚子了,他还在不停冲我表演着,两片红唇一排白牙像牙科诊所里的模型那么夸张。我哭笑不得。我当然不会把这种逗我穷开心的把戏看成和夏侃那种吧叽一样。我终于化怒气为笑颜,赶上两步,攥紧的拳头虚张声势地高高落下,到了身上也就和按摩小姐的轻柔粉拳无异。
我和刘昵在一起,的确很快乐。虽然他表面上给人一种冷峻清高的印象,其实骨子里很单纯,甚至有些孩子气。他在职场上绝对是一付严谨严肃兢兢业业的状态,可在我跟前,他会穿着卡通T恤拿着锅铲快快乐乐的炒菜,还不忘走几下时装步摆个酷酷的造型逗我开心,看到我扶着洗菜盆笑的岔了气,他就走过来爱怜地亲亲我,白白的牙齿在厨房的灯光下,闪着珍珠的光泽。
“开心吗?”刘昵问我。
我做了个鬼脸,“那当然。”
刘昵揽我入怀,“你知道吗?你的眼睛很清澈,很亮,有一种纯真的快乐。可有的时候,在你开心的大笑之后,突然会有一种很奇怪的东西从里面滑过,然后你就会变得沉郁下来。告诉我,那是什么?”
我脸上挂着笑,心底却冷冷一笑。快乐。虚假的快乐,虚空的快乐,虚张声势的快乐。在我的生活里,这种快乐还少吗?快乐是什么,是泡吧蹦迪唱卡拉OK吗,是拉广告写剧本分成数钱吗,是和男人上床做爱,下床拜拜吗?刘昵啊,刘昵,不要问我什么是快乐。这年头,床上的性高潮才是真正的快乐。可我已经连爱都懒得做了,还会有什么快乐。
但我还是把自己伪装成很快乐的样子。每个人都很快乐,快乐地溢于言表,像开了盖的啤酒瓶那般夸张,咕嘟咕嘟冒着泡。可谁知道那快乐是真是假?
刘昵要和我结婚。在他认为,还能有什么会比这让我更快乐的呢?
刘昵对我说这句话的那天晚上,我们是去探望一位刚刚离了婚的女友。女友笑着把我们迎进门。又切水果又煮咖啡,嗓门高亢,表情夸张,热情的有些过头。我们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像往常聊天。可是你知道,毕竟不是真的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阵异常热烈的笑声落地之后,每个人都不知道往下应该说些什么了。空气突然间就变得沉寂凝重起来。刻意的躲避最终还是勾起了强作欢颜的女友的眼泪。女友说这场婚离得太仓促。她只是猜测老公有外遇,并没有铁证,可一时激愤,就离了。归根到底,她还是爱老公的。老公是她的初恋男友,从大学开始恋爱,两人在一起九年了。她现在根本没办法适应一个人的生活。女友说到她做梦都想复婚的时候,眼泪成串成串地往下淌,把精心勾画用来掩饰失落和痛楚的妆容彻彻底底地清洗掉了。
“这是一个仍然相信爱情的人,所以她才会这么受伤。”刘昵拉着我的手在黑咕隆冬的楼道摸索着下楼,我不禁感叹。“难道你不相信爱情吗?”黑暗中传来刘昵的声音。
坐在回去的出租车上,刘昵紧紧地搂住我的肩膀。他不时地看看我,是很认真的那种看,可是一句话也不说。狭小空间里的这种古怪的气氛让我有些别扭,有些提防。我不知道刘昵坚定专注的目光下隐藏的到底是什么。我有些想逃。可刘昵的手更坚定地攥住我的手。我只好把头扭到一边,目光投向车窗外。可我分明还是感到刘昵的目光盯得我的后脑勺发烫。我扭回头,想找些什么话题打破这难堪的沉默。可无论我说什么,刘昵都不接茬。弄得我像个神经病似的自言自语。司机都觉着奇怪了,我看见他狐疑的目光从后视镜里蹿过来好几回。
借着下车刘昵付车钱的空档,我猛地甩开他的手,跑出几步,压着怒气质问他:“你搞什么鬼?”
刘昵长长的身影一点一点将我淹没。他很沉很稳向我走来,双手搭在我的肩上,表情严肃,声音却有些紧张和颤抖:“我们结婚吧。”
我的脑子一阵一阵发懵,天空里的星星接二连三向我砸过来。刘昵的声音带着急切响在我的头顶:“相信我,我绝对不会让你受到伤害。我爱你,我会带给你永远的幸福。”
把游戏玩成了爱情,眼看着又要朝婚姻进军,是不是玩过头了。我抬起头看刘昵。他的眼睛那么真诚,那么清澈,那么灼热,没有一丝一毫的伪饰与虚浮,沉甸甸的情感在我脸上像月光流泄开来。我再次低下头。为什么在我曾经爱意满怀的时候,遇不到这样一双眼睛?
我能相信你吗,刘昵?我在心底问自己。
一周后,我拿到一笔稿费。夏侃说要有福同享,于是我就请这帮文友吃饭,刘昵也一块去了。
饭桌上说起一个笑话。
有个眼下正当红的女作家要离婚。老公很大方,不要钱不要物不要房子不要车,什么都不要。女作家很有些感动。老公又说了,我只有一个要求——不准把我写到你的小说里。女作家思忖良久,那咱还是别离了。
笑话说完,一桌人哈哈大笑。夏侃忍不住卖弄口舌,是一家人的时候,还手下留情,不是一家人了,肯定就要痛下毒手。所以说,女人写小说啊,其实写的都是她自己那点破事。所以啊,文学的巅峰都是男人据守着。夏侃的得意从他的脸上油光光地溢出来,好像他也正蹲在哪个山头。
我挟了一筷子炒鸭舌给夏侃,“夏老大,多吃点。”
这桌人哪个听不出我的话外音,嘿嘿直笑。夏侃刚才那番总结不过从某个文坛名人那儿翻版过来的,却搞的像是他夏侃原创似的。我那一筷子炒鸭舌就是犒劳他的鹦鹉学舌。
刘昵一直都插不上什么话。这帮文人拐弯抹角说话、调侃、嘲弄的方式都不是他所能习惯和接受的。
第二天开始,刘昵每天坐在一旁看书。我正忙着一篇小说的收尾,也没空闲和他过话。
这么过了三四天。我的小说终于写完了。我亢奋地大叫了几声,然后高声喊:“刘昵!刘昵!”
半天没有听到刘昵的脚步声。我起身去找。
刘昵陷在客厅的沙发里,头向后枕着靠背,双手垫在头的下面。“我写完了,走,出去散散心!”我走过去拽他。
刘昵轻轻闪过我的手,抬起头,目光落在我脸上。他的眼神有点冷,飘渺不定,还有几分倦意。我对这种眼神相当陌生。这和往时会热烈拥抱我的刘昵不太一样。
“是真的吗?”刘昵问。
“?”我听不懂刘昵的话。
刘昵拿过茶几上的杂志在我眼前晃了晃,“女人写小说,其实写的都是她自己……”
我这才看清楚,刘昵手里拿的都是刊发了我的小说的杂志。
“你的小说我全都看了。”刘昵长长地叹了口气,好像心中有一种不能释怀的重负。
我上下打量着他,“你到底想说什么?”
刘昵一页页翻着杂志。他的手在发抖,杂志噼哩叭啦掉在地上。刘昵猛地抬起头,眼睛通红,“你写的这些婚外恋老少恋同性恋乱伦恋,是在写你自己吗?里面的女人都是你吗?”刘昵捡起杂志在我面前乱翻着,好像要我把从那些白纸黑字里抖落出来。
我抽过杂志丢在桌上,嗤笑一声:“你抽的是什么疯?难道我写了杀人放火,我就非得是杀人犯纵火犯吗?荒谬!”然后趿着拖鞋,踏里沓拉地走到厨房找东西吃。
等我拿着一包薯片回到客厅,刘昵仍呆呆地坐在沙发里,但他的眼睛始终盯着我。我看得清楚,他咬着牙,两腮的肌肉紧绷绷的,像在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忽然,他冲过来把我拖到镜子前,“看看你自己,好端端的一个人,可写出来的东西为什么那样晦暗压抑?没有一点鲜亮的颜色!”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又扳过我的身体,用力摇晃着,我手里的薯片稀里哗啦撒在地上。我奋起挣扎。两个人你推我搡,脚下的薯片被踩得簌簌作响。刘昵似乎失去了神智,他一定要我回答:“那些偏狂的男人女人,那些畸形变态的生活,怎么会是你写的呢?怎么会呢……”
我气坏了,我写什么要你管!我拚尽力气去搡刘昵。他被推得失去重心,向后踉跄几步,胳膊肘“咚”的撞在墙上。刘昵立刻倒吸一冷气伸手去捂,眉头紧蹙,看样子撞得很厉害。
我心里的怒气被刘昵挨这一下撞抵消去了大半。我走过去想看看他的伤势。可当我刚刚碰到刘昵的手,他马上躲开。我再去拉,他又躲开。脸转向另一边,不看我。我干脆就转到另一边,刘昵愣了一下,但他没有再躲避。我们俩就这样默默无言地对视着。刘昵的眼底渐渐聚集起一层难言的伤痛,我心里也并不好受。
但我又能说什么呢?我能对他说我写这些的确得心应手,下笔时有如神助,种种细节应接不暇,它们几乎不用通过大脑,随手捡来都精彩绝伦吗?我不能。如果刘昵是抱着和我一样玩玩而已的念头跟我在一起,我大可不必隐讳我的写作癖好。因为我们都是同样的货色,谁也不会在乎伤害了谁,或被谁伤害。可情况并非如此。
刘昵身上有着这个年头男人身上近乎恐龙般绝迹的优点,专情,认真,负责。他诚心诚意地爱着我,并且想我和厮守到老。我多少为自己情感上的麻木感到惋惜,甚至觉得有些对不起刘昵。我误会了他,以为他和我一样,只是在游戏中找点不伤筋动骨的刺激。我试图说服自己认真一些,我想如果错过他哪还会有人爱我。可我又觉得这样对刘昵不公平,他要的是爱,可我却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这个能力。想了这些后,我发觉自己还是一个有点良心的人,感情细胞还没完全死光。我挺高兴的,有一种小小的真实的快乐。
初恋,不知道正躺在哪个狗屎堆里。我被初恋折磨得精神衰弱,在床上翻来覆去。任何睡姿保持不到五分钟便觉得酸困。空调太热,我爬起床关小。躺下,又觉着冷,再爬起来开大。折腾了一夜,天亮时才迷迷糊糊地睡着。
正睡着,一个电话打进来。是刘昵。他不是在等我的电话吗?
刘昵说,我一晚没睡,我一直在想,你的心底究竟有没有爱。
我闭着的眼睛一下睁开了。
你一直都在自我麻痹对生活、对爱情的热望,可能是因为你曾经受到过很深很深的伤害,你对美好的东西抱有一种偏激的冷嘲和愤恨,甚至抗拒。这些都变成种种腐臭的霉菌,不仅在你用文字营造的空间滋生,还在你心里生根。
刘昵的声音轻轻缓缓,却很坚定,将我的睡意赶的无影无踪。我坐起来,认真地听着他讲。
我一直在努力,希望能唤醒你心中的热度,希望快乐的阳光能照进你心灵的庭院。我希望我所爱的你能热烈回应这份爱。如果最终你的爱不会为我而生,我也期盼你的文字中能多些明亮的色彩。毕竟,你是一个善良的女孩,你应该拥有美好的生活。希望这次远行能让你找回爱的感觉。
挂上电话,我把头深深地埋在臂弯里,心底一阵酸痛。刘昵的话,像一记重拳抡到我的痛处。我一直以为我不会再痛了,那些曾经的伤口不是已经变成坚硬的铠甲了吗?可我还是痛了。这种痛感让我的脸一阵抽搐,就像蒸过火候咧了嘴的包子。我痛得一塌糊涂,一败涂地,一撅不振。那些禁锢在心底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渐渐地像一枝柔软却又坚韧的藤蔓生长起来,冲破我冷冰冰的眼眶,在脸上滑下温热的一道印迹。我掀开被子,冲到镜子前,我几乎不记得自己流泪是什么样子。我的眼泪,就这样轻轻地掉下来。泪水挂在下巴上,像冬天房檐下挂着的冰棱,水珠一滴滴往下掉。
整整一天,过得浑浑噩噩。我一直躺在床上,浑身酸痛地动弹不了,觉得自己脆弱的就像那天晚上和刘昵起争执时手里的薯片,轻轻一捏就会碎成几瓣。我凭借着窗外的光线,判断着时间的走向。
窗外的亮光一点点暗了下去。我想像着太阳,正渐渐从天空的最高处往下滑落,直坠到地平线以下。
城市在这一刻多么安静啊!偶尔来往的车辆像是在它梦境中过场的龙套。刘昵那句“找回爱的感觉”时时压迫着我的神经,心底那个被云遮物绕的谜团也正渐渐向外挤。当两股力量最终像两块磁石“啪”地重重合在一起时,我霍地坐起来,难道这次A市之行是我心中潜伏已久的旧情之旅吗?我的喉头干涩,嘴巴又苦又麻,一大把口水堵塞在嗓子眼,却死活咽不下去。
想起一个女友,总是在黑夜中趴到窗前看风景。她说她是在看自己心底的伤口。那些被时间抚摸过的伤痕,永远都浮凸在黑夜里。她说,其实每个人都在感伤怀念着曾经的美好,只是方式不同。她站在黑夜里,我躲在文字中,我们在黑夜和文字的庇护下,逃避着某种现实的不堪与沉重。这是我们和生活抗衡的惟一途径。
艾秦,艾秦,我在心里反复默念这个名字,居然念出了声,吓了自已一跳。在这个静谧的头脑异常清晰的夜里,艾秦在我面前映照出的并不仅仅只是一个名字,一个男人的轮廓,更多地具备着一种特殊的意义所指,正如我们说到雷锋,说到张海迪。艾秦,一段纯净快乐的日子的代名词,一种理想中的生活状态。
我的思维突然间就活跃起来,所有的大脑沟壑都沸腾的像奔腾Ⅳ的处理器。按压不住的激动让我看到了A市之行的真正动机——为自己寻找一个心灵的出口。我不就是要重温那场初恋,重回那段快乐的不需要理由就连吃东西被崩掉半个牙都会哈哈大笑的日子,看看当年那个我怎样明亮的如青藏高原阳光照射下的白衬衣吗?
我起身趴在窗台上,对着黑夜的宽阔马路微笑地自言自语,你终究还是一个希望生活中充满快乐的人,而且并不喜欢夏侃他们把你叫做“美女作家”。光芒正在从出口处射进来,在我行走的黑暗通道中打出一片幻影。通道的两端连接的正是已经存在了的A市之行的动机和目的,那就是——投入地去写一场纯美的初恋,一切就会好起来,我就可以回到正常的生活和写作当中去。
我终于长长叹出一口气。就像背了许久的包袱,终于有机会有地方卸下来。写吧,写吧,就算是自己给自己一个了断吧。
脑子一旦清晰,思路一旦明朗,我兴奋地从床上跳了起来。这个初恋故事,将不同凡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不仅仅是使我的文坛形象成功转型,更将成为我心底充满柔情开始一场新恋情的码头,我仿佛已经看到解除冰封的自己,真正投入地和刘昵做爱。我在黑夜中隐秘地笑了笑,有点不好意思。
我抱着大干一场的雄心坐到桌前。温暖的被窝,松软的枕头,此刻对我再没有任何的诱惑。
当然,一开始并不顺利。我的双手一会儿在键盘上飞舞,一会儿被屁股压在下面。我的大脑和我的手指做着最用力的拔河,正中心的那块红布上标识着的,正是我自己的初恋故事。我并非江郎才尽,只是觉得,如果瞎编乱造一个初恋,无疑是对我目前无比神圣庄严的写作态度的亵渎。并且,只有把这个背了许久的情感包袱落在实处,做为一种祭奠,我才会真真正正开始新的生活。
电脑显示屏上,密密麻麻的黑体四号字终于顺畅的一行接一行往下走了。我努力回忆并复制着所有的场景、对话、细节、神态。它们全部忠实于真实存在过的生活。比如说有这么一场戏:
女孩和初恋男友去逛街。到一间体育用品专卖店门前,男友一手牵着女孩,一手去推玻璃门。两人的脚刚刚从门外收进来,男友的手还没松开不锈钢门把手,“哐当当”接二接三的一阵脆响,女孩和男友脸色苍白地看到玻璃门上的玻璃已经碎了一地。其实这扇玻璃门是店员早上打扫卫生时撞裂的,他们商量好要找个替罪羊来赔偿。谁让他俩是这天第一个顾客呢?店员们揣着暗暗的阴笑围了过来,装模作样察看险情,忙不迭地又打电话给经理通报事故,推诿责任。“怎么办?你撞碎的你得赔!”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他们都在幸灾乐祸地看着他俩。女孩问:“得多少钱?”“经理说了,这是玻璃砖,不是普通的玻璃,这么厚这么大一块,最少也得150块。还有门框门把手也得重做,400块钱!”真正的罪魁祸首一个留着小平头的男人挤上来嚷嚷。女孩说:“我只有100块。”小平头冲着男友指手划脚:“你呢你呢。”男友从裤兜里掏出一把钞票,点了点,也不过100块。小平头不客气地说:“不赔就别想走。”女孩松开和男友一直牵着的手,“那他留下,我回去取钱”,还没等那些人反应过来,就急急地出了门。男友的手被女孩临走前暗暗捏了几下。接下来,男友带着一脸的自认倒霉接过小平头递来的扫帚清扫玻璃。事情到这份上店员们就等着女孩拿钱来赎她的男友了。没了热闹看,他们纷纷回了原位该干嘛干嘛,不时瞟来几眼。男友一下一下在地上划拉着,可他的眼睛在弯着的身体掩护下探寻着四周的状况,身体不动声色地从背对店门转到面对店门,并慢慢地向店门靠近。突然间,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丢下扫帚簸箕,头也不回冲向大街,撒腿狂奔起来。女孩就躲在马路斜对面的一家商场里。她露在门后的一只眼睛正如意料看见男友以堪破百米短跑世界纪录的速度冲进人流,他的两条腿在这一刻可比刘易斯的飞毛腿。等到店里那些员工像一群受惊的麻雀扑楞楞从店里一窝蜂涌到门口,男友早就消失了。店员们东张西望,连男友究竟向哪个方向出逃都没搞清楚。末了,小平头连连朝地上啐口水。啐的正起劲,一个戴着红袖箍的老大爷走到他面前,掏出个小本就要撕罚款单。这回轮到女孩幸灾乐祸了。她惬意地笑着,转身到食品柜台买了一包男友最爱吃的鱼皮花生,从商场的另一个出口溜了。
写到这儿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哈哈哈哈”放声大笑,就像当年我和艾秦在学校门口会合时那么开心。我们躲到小花园里,耍杂技似的把鱼皮花生一颗颗高高抛起,摇晃着身子抬着头张大嘴去接。艾秦接不准,有几颗砸在他的鼻子上,额头上,下巴上,又弹到地上。他弯腰捡起来在衣袖上擦擦,毫不嫌弃地重新丢进嘴里。那个下午,
我们过得快乐无比,一遍遍重温刚才的历险。我和艾秦你一言我一句的不停感叹,你说我俩怎么就那么机智勇敢,你说我俩怎么配合地就那么默契,你说我俩怎么就……我们把自己夸得跟朵花似的,并且得出答案,我们是天生的一对,我们爱对方就像老鼠爱大米。就是在这个下午,我们情不自禁地吻了对方。碍于满嘴的花生渣子,我们把亲吻对方嘴唇的念头强压下去,准备在某个口腔清洁的时刻再来这神圣的一吻。第二天,我们竟然壮着胆又从那家店门口走了一趟,不过是从马路对面经过。临近时,毕竟还是把头扭向了相反的方向,眼角心虚地瞄过去。店门上挂了个大大的警示牌,白底红字,“危险”。我和艾秦捂着嘴偷笑着赶紧钻进头一天我藏身的商场,又买了一袋鱼皮花生。
这样的情节太多太多了,它们在我脑海中欢蹦乱跳,以至于我的手指不停歇地追赶着思维。我努力摒弃喝水、吃饭、上厕所等等需求,以最大的耐心和最顽强的毅力,发挥螺丝钉精神,将自己尽可能长时间地固定在电脑前。当最后一个句号从光标后面闪出来,我有些发神经地转过身照了照镜子,这场写作会不会让我的臀围加大。
我通读了一遍,感觉非常好。这些语言词汇都是从我心底最明亮的地方流淌出来,带着一种清新的芳香。我这时才意识到当年的恋情在我生命中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正是它,带领着我重返阳光铺陈的世界。我被感动了。这种情绪急需表达,急需有人同我分享。我把手放在电话上,犹豫了三秒钟,打给刘昵。
我说,谢谢,真的很谢谢你。
停顿了一下,我轻声说,你想我吗?
我的声音一下哽咽起来,眼泪花在眼底打转。这句话尘封的太久,此刻说出来,是一种特别的感受。
我在想,我是不是有些爱上刘昵了。
明天就要回去了。我打电话给夏侃交待要去拜访的那个女作者。女作者说她上午没空,约好下午见面。然后我就在酒店附近随意逛了逛,买了些零食。路过一个报刊亭,我谢绝了摊主向我推荐的那些花花绿绿美女俊男封面的时尚杂志,
拣了本A市的文学期刊。一个城市的文化品位有时就是从当地出版的杂志上显露端倪。
指尖从杂志上滑过,细细的看不到痕迹的灰尘带来涩滞的触感。我拿着书在桌沿磕一磕,翻开内页,那种薄脆窸窣做响的纸张让我撇了撇嘴。手法粗鄙的内文插图像文革宣传画。眼下这本杂志让我想到A市满大街架在拉拉车上的铁皮烤箱出产的并且沿街叫卖的烤红薯。难道这种低劣的纸张是以烤红薯为原料的吗,肯定不是。可我怎么眼睛看到的全是烤红薯。我一定要把这本杂志带回去给夏侃看,好让他自我安慰一下,居然还有办的不如他的杂志。我嗑着瓜子信手乱翻。在一页密密麻麻的文字里,我突然看到这样一段叙述:
我和男友去逛街。到一间体育用品专卖店门前,男友一手牵着我,一手去推玻璃门。两人的脚刚刚从门外收进来,男友的手还没松开不锈钢门把手,“哐当当”接二接三的一阵脆响,我和男友脸色苍白地看到玻璃门上的玻璃已经碎了一地……“不赔就别想走。”一个小平头挤上来说。我松开和男友一直牵着的手,
“那他留下,我回去取钱”,还没等那些人反应过来,就急急地出了门。男友的手被我在临走前暗暗捏了几下。接下来,男友带着一脸的自认倒霉接过小平头递来的扫帚清扫玻璃……男友一下一下在地上划拉着,可他的眼睛在弯着的身体掩护下探寻着四周的状况,身体不动声色地从背对店门转到面对店门,并慢慢地向店门靠近。突然间,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丢下扫帚簸箕,头也不回冲向大街,撒腿狂奔起来……等到店里那些员工像一群受惊的麻雀扑楞楞从店里一窝蜂涌到门口,男友早就消失了。店员们东张西望,连男友究竟向哪个方向出逃都没搞清楚……就是在这个下午,我们情不自禁地吻了对方。碍于满嘴的花生渣子,我们把亲吻对方嘴唇的念头强压下去,准备在某个口腔清洁的时刻再来这神圣的一吻……
我半天反应不过来,揉揉眼睛再看一遍。但我几乎是10秒钟就看完了第二遍。我从床上弹到桌前,打开电脑。我的剧本还好好的躺在里面,可手上这些铅字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我对着电脑愣了大半天。看看电脑,又看看手里的杂志。它们像一对双胞胎,并且还是那种同卵子的双胞胎。大脑有点缺氧,一阵阵犯晕。于是我把手叉在腰上,深吸一口气,吐掉,再吸,再吐。反复三次后,我把杂志端端正正地拿在手里,将这篇小说从头看起。我越看越愤怒,不时抻着脖子向下咽口水。这些口水都是愤怒的岩浆啊。等我看完最后一个字,一滩口水卡在喉咙不上不下,差点把我噎死。我拼劲全力往外呕,火山终于喷发了。杂志封面被我的口水浸得湿湿搭搭。我用袖口去擦,竟然卷起了细碎的纸屑。
他妈的,这篇从头到脚不过两万字的小说有七八处情节和我的剧本一模一样。这可是一个不小的比例,起码占去了总字数的四分之一。我没法给自己找到个能解释清楚这一切的理由。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刚刚找回如获至宝的初恋怎么就会被他人堂而皇之地出卖了,并且是以40块钱1000字的价钱贱卖,并且就像烤红薯在街头兜售。我是个作家,编织过无数故事,到头来我竟然别人笔下的女主角。幸好我还没有和艾秦做爱,否则我怎么能面对那些将我剥得精光的文字。
但我还尚存一丝清醒,凭借对文字的敏感我判定这个名叫“吴言”的作者绝对不会是艾秦。艾秦根本没这种文字能力,他是学工程建筑的,半点文学细胞都没有,这也是当年我和他分手的一个原因。我那阵满脑子的舒婷北岛徐志摩,怎么能忍受一个人整天和我谈土石方,谈玻璃幕墙的承受力呢。我又以一个在文坛上好歹打了几年滚的女性的直觉断定,这篇小说绝对出自同性之手,也就是说它的作者绝对是个女人。
阵阵阴风让我凉到脚。我瘫坐在沙发里,脑子里一直在打转,这些细节的东西怎么会落到这个女人手里?过了七七四十九分钟或许是七七四十九秒钟后,我对时间失去了估算,总之是在经过一番思考推理之后,我得到了惟一的答案:她和艾秦有一种不正常的密切关系,他俩有着不属于婚姻内的男女关系。想想看嘛,男人只有面对一个不是自己老婆的女人时才会炫耀和另一个女人的关系,女人也只有面对一个不是自己老公的男人时才会去听男人炫耀以往的情史。如此说来,他们就是在床上翻云覆雨,拿我的初恋当春药。他妈的,我越想越恶心,越想越觉得有一股浓浓的精液的味道在房间里蒸腾。我的初恋被人强奸了。
不把这两个人翻出来我还怎么做人。
我一个电话打到编辑部,说自己是外地一家杂志的编辑,正在A市组稿,想和这篇小说的作者联系。接电话的男编辑说,你来吧,正巧作者就在这儿。
编辑部的楼道很静,很长。我的脚步虽然很平静,但我的心脏从喉头坠到肚子,再从肚子弹回喉头,其跳动的剧烈像蹦极的人在空中跌来荡去。
男编辑正和两人女人交谈。一美一丑,对比鲜明。
我看着吴言,敌意更加浓了。她漂亮得让我心理失衡。我克制着冲她点点头。男编辑却把我正点着的头引向另一个方向,于是我在原地转了180度。于是我知道我的判断错了。
交换名片后,竟然又是一个出乎意料。
“没想到我们在这儿见面了。”我说。
本名胡悦的女作者说:“是啊是啊,人生充满各种玄机。难说咱们这样见面,不是一种缘份呢!”
胡悦就是夏侃经常给予关照的那位女作者。我们刚刚联系过。
看着胡悦,我忍不住想,难道艾秦那双濮存昕似的单眼皮变成狗眼了吗?怎么品位低下到跟这种女人上床?她的面貌实在败坏我的审美情趣,我提不起一丁点评说的兴趣,甚至连高昂的斗志都缩水一半。我在想,如果把她的真实相貌告诉夏侃,夏侃肯定会把她的稿件全部丢到下水道里。
可是这么难看的人居然就生了一把动听的好声音。回酒店的路上,这个有些自来熟的女人话一直不停。说起曾经有位声乐教授非常欣赏她的声音,说去唱民歌简直就是天生的好材料。可惜啊……教授直叹气。
可惜什么,我明知故问。
胡悦自接自话,可惜长的太没水准!眼下唱民歌的哪个不是倾国倾城的佳人。
我瞄了她一眼,“那你可以去演小品啊!”
胡悦似乎没听出我的弦外之音,她得意地说:“是啊!我演黄世仁他妈谁见了都叫好哇!”
我笑。笑里藏着一把剔骨刀。
我从旅行箱里捡出两罐茶叶递给胡悦。胡悦有些意外,“这么老远还带东西给我,让我怎么好意思要呢?”她把茶叶往外推。“不是我送的,是夏侃送的。”一听到夏侃的名字,胡悦顿时两眼放光,扭怩做态起来:“唉呀呀,这个夏侃也真是的,这么惦记我呀。”她一把抢回茶叶,紧紧搂在怀里,就好像那是夏侃的头。“那我要打个电话谢谢他哟!”说完她就拿起电话拨了夏侃的手机,“你这个人哟,都不来看看我,害得我捧着你送来的茶叶心里好难受的呀……”我实在受不了这份肉麻劲,每个句子后面都要加一个“哇哎呀哟吧叻哈呐呢咧”,声音颤得像弹绵花。我就去上厕所。等我从厕所出来,这通情意绵绵的电话也接近了尾声,胡悦嗲声嗲气地说:“拜拜!”后面那个“拜”字拖了起码有5秒钟。
放了电话,胡悦的五官归了原位,表情回复原状,声音不再哆嗦。
我故意说,夏侃这次差一点就要亲自把茶叶送到你手里。
胡悦的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
结果跟着文联主席下基层采风了。
胡悦吁了口气,别来,千万别来,来了我也躲开不见。
我问,为什么,夏侃对你一直很照顾的。
他要是真的见了我,你说,还会对我那么照顾吗?胡悦说话的时候照了一下镜子。
于是我说,夏侃不会以貌取人的。
胡悦的手指头像敲鼓似的在茶叶罐上敲着,不会?夏侃是什么人,你不会不比我清楚吧!
夏侃当然是个好人。他发了你多少稿,别的不说,就冲这点,他就是个好人。
胡悦手一挥,得了吧,夏侃以为我是靓女,才会有这份好心。
我说,你这样讲夏侃,难道他对你……
胡悦截断了我的话头,说,男人啊,哪个没有点鬼心思。你没听说过一个笑话吗?有个女诗人去找一位期刊主编,这主编是男的。女诗人递上一篇习作,男主编扫了一眼,水平太低,肯定发不了。当然他没说出口,只把眉头皱了皱。女诗人往前凑凑,用肩膀轻轻顶了一下男主编,那……就发10行吧。女诗人不甘心,人家写了40行呢,就又往前凑凑,小手伸进了男主编的胳肢窝,好吧,发20行。女诗人一不作二不休,干脆一屁股坐上了男主编的大腿,行,节选照发。男主编终于金口大开。
我跟着胡悦一起笑起来。笑完了,我问胡悦,那你说是这个男主编鬼心思多呢,还是女诗人更会利用男主编的鬼心思呢?女人还是要比男人更精明一点,是吧。
胡悦听了我的话,笑得更开心了。那当然,老话虽说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但咱也要看看这孩子舍到什么份上。过了就没劲,刚好到那个点上……
夏侃就会屁颠颠地帮你发稿。我接过了胡悦的话茬。
胡悦乐不可支,笑得花枝乱颤,她夸张的笑脸上挤出一道道脂粉填塞的小渠沟。
夏侃要是知道你把他想成这种人,伤心死喽,一片好心被当成一肚子坏水。
胡悦摇摇头,你才不会给夏侃说呢。然后她笑了笑,诡秘的笑容里带着很深很深的狡猾,你这么年轻,又漂亮,如果在夏侃面前对我说三道四,指不定他会以为你在和我争风吃醋,那不正中了他下怀?
听了这话,我心里直骂凭你那副操性也配来给我使绊下套。去你妈的。我站起来拉窗帘。胡悦那张阳光下丑的一塌糊涂的马脸,会让人败了胃口。我今天晚上可是去打算吃烤肉的。我边拉窗帘边说,这年头的女人如果都像你这么精明,男人活着还有什么劲。
身后没有声音。我转过去。胡悦正伸手去够放在床头的那本杂志。就是写着我的初恋的那本杂志。她手短,挪了几下身子还是够不到。我恨恨地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时,她的屁股正坐在枕头上,书已经拿在了手里。于是我就说了,你这篇小说的情节实在很精彩啊。我说话的时候脑子迅速运转着,我想怎样才能让她说出实情。让一个女人对着另一个女人说她怎么和男人上床,怎么在床上得到另一个女人的秘密,然后她又怎么把这些秘密占为已有,尤其是在她的文字还能卖出点价钱时就把这些秘密卖了,这种事情我还从没遇到过,我想,这一定会有很大的难度。虽然我是作家,职业特点之一是想像力无穷,但我还是无法预想后面将会发生什么样的状况。胡悦当然不会清楚我的目的,她一味沉浸在我阴险的夸奖里,沉浸在我的初恋带给她的故事以精彩生动的细节和阅读的愉悦之中。她甚至津津有味地捧读那篇小说,不时咂咂嘴巴,过瘾地好像从望远镜中偷窥到有人热烈接吻。
我决定直切主题。我开口说我有一个女友,和男友逛街时也发生了跟你小说中一模一样的撞碎玻璃的事儿。胡悦说后来呢。我说不仅开始和你一模一样,过程也和你一模一样,就连结果也和你一模一样。胡悦说真是很巧,真是无巧不成书啊。我说是啊,真是很巧。我把书从胡悦手里抽出来,一个一个情节地指给她看,你看,这些事我的朋友都碰到过,全都一模一样呢,真是巧的不可思议,巧得全都到你的小说里去了。胡悦提高了嗓门说,这有什么稀奇的,祖孙三代的生日都有凑到一天呢。我说,真有这种事吗?哈哈哈,那多有趣啊。你说这世上有趣的事怎么就那么多,我那个女友的男朋友竟然叫艾秦,不是爱情,是艾秦。我故意笑的有滋有味,但我无比敏锐的眼睛捕捉到惊诧像一道闪电从胡悦的脸上劈过,她的半边脸抽搐着,像松紧带被人一拉一放。我很夸张地尖叫着,哎呀,你怎么了,你的脸在抽筋。胡悦捂着脸,却无法再掩盖被我张扬开的事实。不管是脸抽筋,还是关于小说,她都没办法再掩饰下去了。
我以为胡悦会向我解释这一切。但她却梗着脖子,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作家写什么都要在生活中找个原型吗?她做出一副很不屑的样子,作家要没点想像力还叫什么作家。
这句正儿八经的道白在眼下的情形中,颇有些周星驰的无厘头风格。我没想到胡悦嘴里会蹦出这么一句令人发笑的话。作家这个字眼就好像是一件皇帝的新衣套在胡悦身上,让人蔑视着她滑稽的可耻与无畏。我没心思跟她胡搅蛮缠下去。我说,胡悦,别再跟我躲躲闪闪,我只想知道,艾秦为什么会对你讲这些?他是怎么跟你讲的?他和你是什么关系?他在哪儿?你听清楚我的话了吗?
胡悦在我的注视下,考虑着什么。等她开口说话,真是一件心力交瘁的事情。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呢?你有什么资格知道这些呢?终于等到这样一句话。
我别过头,忍不住冷笑两声。鼻孔如同波音飞机般喷出两道强劲有力的气流。我说你跟我谈资格。我又说了一遍你还想跟我谈什么资格。我走到桌前,启动电脑,把剧本调出来。来来来,你仔细听,认真听,好好地听。于是我声情并茂地念起了我的剧本。我从镜子里看着胡悦,她的脸随着我的故事歪歪扭扭。我念得口干舌燥。我说能帮我倒杯水吗?胡悦倒了杯水放在我的右手边。我拿起杯子喝了个精光,然后接着念。终于念完了,我对胡悦说,现在知道我是谁了吧,我被你冒名顶替,当了一回你小说里的女主角。胡悦不停地吸鼻子,她说你能让我看看你的剧本吗。我把她让到桌前。于是她就开始仔细地看,认真地看,好好地看。看完了,她对我说,脸上竟然又出现了那种很深很深的狡猾,你说是不是咱俩碰巧把听到的故事都写成小说了呢?应该会有这种可能吧。
操。我真想飞起一脚把她踢出窗口。我的脚痒得让我不得不在地上猛跺了几下。胡悦吓了一跳,她以为我要干什么。我拽起她,不由分说把她往门外推。她“哎哎哎”地尖叫着。我们俩几乎抱成一团挤出房门。我说,收起你那点小聪明,否则我会让你死的很难看的。我的热血无比沸腾,从头到脚飒飒生威。这句港式动作片里的口头禅果然蕴含着一股非凡的气概。
我架起胡悦走出酒店。她挣扎着,你要带我去哪里。我轻蔑地看了她一眼,想知道你的小说里“我”和男友打碎的是哪块玻璃吗?
到了那间体育用品专卖店,我对着胡悦一挥手,就是这里。我走进店里,胡悦跟了进来。她里里外外地查看着那些玻璃门。我说,门面已经扩张了,原来只有两扇门,现在是八扇。说话的时候,一个别着经理胸卡的男人从店堂穿过。虽然他留了个分头,但我认出了他就是当年那个小平头。他的人中有颗黑痣。我喊来胡悦,当着她的面叫住小平头。我说这儿还只有两扇门的时候,曾经有对恋人打碎了门玻璃,还记得吗?小平头张着嘴“啊”了老半天,说,是啊,是有这么回事。我说那个女孩先溜了,男孩后面跑了,是吗?小平头显然回忆起来当时的场景,那男的跑得那个快,我们压根都没看到他往哪个方向跑了。你还记得起当年那个女孩吗?我问。嗯,个子不高,脸白,瓜子脸……他看着我,突然不说话,狐疑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我。我转身就走。小平头在身后喊着,你是来赔钱的吧,那块玻璃花了我们400多块呢。
马路对面的商场也还在。食品柜台改成超市了。我撕开一包“铁鸟”牌鱼皮花生,捏起一颗鱼皮花生放在胡悦眼皮下,艾秦告诉你了吗,他只喜欢吃“铁鸟”牌的。胡悦咽了一下口水,那动静清晰的像经过麦克风扩音。我把那颗鱼皮花生丢进嘴里,恶狠狠地咬下去,却不小心咬到舌头,痛得我立马眯起眼睛,“咝咝”地倒吸气。
最后我带胡悦去了大学的小花园。我走到一棵大树下,把水泥围阶上的积雪扫净,坐在上面。我学着艾秦当年的样子,耍杂技似的把鱼皮花生一颗颗高高抛起,摇晃着身子抬着头张大嘴去接。很多颗都接不准,它们几乎无一例外地砸在我鼻梁上。我的鼻子一酸,眼泪就冒了出来。我仰着头,指望它们能够倒流回去。它们没有倒流回去但也没有落下来,我的眼睛像水库。
胡悦拿走了鱼皮花生。她的嘴巴咔咔作响,吞咽有力。
我仰着头说,你知道吗,胡悦,你剽窃了我的生活,抖露了我的隐私,我完全可以去告你的。
胡悦嚼着花生说,那你去呀。
我说,我找不到证人。那段生活的证人只有艾秦。况且,艾秦也和你同流合污了。
胡悦说,同流合污,你干嘛要用这个词,多不好听,好像我们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
我说,难道不是吗?你就不要再隐瞒了。你只看到了我的愤怒,你没有看到我的悲伤。
胡悦说,你把头放下来吧。你的眼泪早就被风吹干了。
我把头放下来说,告诉我吧,艾秦是不是和你上过床。
胡悦说,你的愤怒和伤悲是因为这个吗?
我说,不全是……有一点……是吧。我被出卖了。被艾秦以一种下流的方式出卖了,你又用一种下流的方式收购了。你说我应该对你们俩之中谁更不耻呢?是艾秦那个罪魁祸首呢,还是你这个二道贩子。
胡悦说,随便你。不过,你不也正是拿了自己的隐私去卖钱吗?这难道就比我出卖你高尚吗?
我被冷风呛了一下,这真是强盗的逻辑。你当了强盗,居然还要让被抢的人骂自己活该。
唉,女人写小说,要么写自已,要么被别的女人写。真是太巧了,这两样全被你碰上了。
胡悦这句话堵得我心口难受。我慢慢弯下腰去,头俯在膝盖上。
胡悦在一旁碰碰我,把鱼皮花生递过来,虽然硬点,不过挺有嚼头。
我一把撩开胡悦的手,拿走,一切和你和艾秦有关的东西我都不想沾边,你们让我觉得恶心。
胡悦说,用不着恶心,我还等着告诉你我的小说是怎么来的,你再带我去那家新疆饭馆呢,就是你和艾秦分手时去的那家。那儿的烤羊肉真的很好吃吗?
几个月前,胡悦去滇西一个风情独特的小镇转了一趟。
那里有古老的石板街道,两侧飞檐翘角的屋顶,年代久远的雕花木门格子窗,还有仿佛久居桃源不谙世事的古朴民众。这种环境,真是很让人期盼能有点什么事发生。
胡悦正是抱着能找米下锅的念头来的。当时,她正处在写作的枯萎期,什么都写不出来。身边的人和事都已经被她写了个遍。可她的创作欲望却在不断高涨。她坚定地认为自己必将成大器。
有天晚上,胡悦去听当地民乐。回旅馆的路上,经过小镇中心的广场。夜深人静,月光洒满五花石铺盖的地面,有一种温润的质感。这时,有个年轻男孩从远处走来,风尘仆仆地解下背上那个巨大的红色旅行包,四肢打开地在广场上躺下来。胡悦惊讶极了,她的脚被钉在原地,不知该不该继续往前走。过了很久,那个男孩一动不动。胡悦踮着脚尖走过去,轻微的鼾声渐渐清晰起来。
第二天清晨,胡悦走到广场,男孩已经不见了。广场衍生出的八条巷道长长远远地伸出去,越来越强烈的光线照得一切通透如玉。昨夜的情形消散在白昼。
这个晚上,胡悦去一家小咖啡馆坐到很夜。路过广场,她竟然看到了和昨晚相同的一幕。那个男孩从远处走来,风尘仆仆地解下背上那个巨大的红色旅行包,四肢打开地躺下来。胡悦用力掐自己的脸,疼痛告诉她眼前发生的不是幻觉。胡悦心中升起巨大的好奇。暗黄的路灯下,她带着自己的影子走过去。可等她走近了,男孩已经睡着了。
第三天晚上,胡悦决定守候在广场。她潜意识里觉得这个男孩肯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当夜深到石板上不再响起行走的沙沙声,男孩如期而至。躲在暗处的胡悦迎上去。男孩一愣。胡悦主动伸出手去,男孩机械地握了握。胡悦心里一缩,这双手冰冷得几乎让她想甩开。
但是男孩很友善。面对胡悦近乎盘问的好奇有问必答。很快,谈话的主动权被男孩掌握了。他说他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每天孤伶伶地晃来荡去,已经很久没和人说过话了。他谢谢胡悦给他一个诉说的机会。他说的最多的就是他的大学生活。尤其是他的恋爱。
两人聊了不知有多久。四周的景物从混沌的暗夜中渐渐清晰了轮廓。男孩背起旅行包,向胡悦告别。胡悦这时才有机会问他为什么不住到旅馆,要睡在凉冰冰的街上呢?男孩不语,很快消失在街巷里。胡悦站在仍然空寂无人的广场上,忽然觉得自己像做了一场梦,梦里的男孩叫艾秦。
回到旅馆,服务员们正在打扫门厅。看胡悦大清早地从门外进来,他们有点意外。胡悦把昨晚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免得他们胡乱猜疑。哪知她一说完,众人立刻变了颜色。
他们告诉胡悦,她是小镇上第5个遇到这件事的人了。此前每个人遭遇到的情形都和她一模一样,男孩都会给他们讲他的爱情故事,然后天一亮就不见了。但是,这个男孩在3年前就死了。他背着红色旅行包从长途班车上下来,刚走进广场,就突发脑溢血倒在地上。
我从来没有像从A市回来时那样紧紧拥抱过刘昵。在机场看到他时,就好像溺水的人抓到一根救命草。刘昵被我的拥抱箍得喘不上气。他激动极了,因为我从来没有这样强烈地表达过我的情感。在他看来,在旁人看来,我的拥抱无疑是恋人表达相思之苦的举动。而我告诉自己,只要牢牢抓紧这个男人,你就不会被淹死。一种怪异的气场正包围我的生活,我一度以为它已散去,可它并没有离开,反而以更加浓重的形态出现在我的眼前。现在我已经无心无力和它纠缠抗衡,只想快快安定下来,等待它的自行消散。
第二天,我找到夏侃,把剧本和发票全都塞给他。夏侃打开钱包,往里塞发票。我按住他的手,干脆你现在就把钱给我吧。夏侃说你急什么,等我哪天碰到个老板报了再给你嘛。哪天,不是你自己的钱你当然不着急,告诉你,这里面还有一张我请胡悦吃饭的发票呢。哟,你还请她吃饭啦!夏侃颇为意外。我从包里拿出两包东西,这是她要我带给你的。夏侃拿起来一看,“铁鸟”牌鱼皮花生。夏侃念叨着,“铁鸟”牌,“铁鸟”,“铁”,“鸟”……他抬头,一脸坏笑,这里面有什么意思吗?为什么非得是“铁鸟”牌?
因为那家商场只有“铁鸟”牌。
声明:本版内容未经新桂网书面授权许可请勿转载或拷贝用于商业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