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摘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8〕24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经自治区党委同意,2009年从全区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300名乡镇机关公务员。
报考资格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4、选聘到村级组织工作的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建制村(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5、选聘到村级组织工作的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至199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建制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至199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6、身体健康。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试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统一命制。考试内容立足于农村基层工作实际,侧重对解决农村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试。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09年6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5∶00-17∶00 《公共基础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