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八条”:根据“国八条”要求,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作为近期楼市交易活跃的二三线城市,在住建部拟定的第三批限购城市中,南宁榜上有名。
南宁出台限购令: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引导理性消费,抑制投机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南宁市也加入“限购大军”。2月15日,南宁市已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限购时间:从2011年3月1日起,南宁市开始实施限购令,限购时间为1年。
新出台的南宁版限购令共有8条措施,明确从3月1日起,在南宁市市区范围内实行暂时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有效期至2012年2月29日止。
南宁版限购令规定:对于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其出售住房。
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数量,以新购房时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权属登记记录、商品住房预售合同备案记录及已受理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交易申请记录为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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