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代生活报》4月22日报道,4月20日傍晚,北海市一名二年级学生在一个歇业的鳄鱼池玩耍时,被成群鳄鱼吞食。 鳄鱼在吞食食物时,眼角会流出一种液体,这就是俗称的“鳄鱼的眼泪”,其实那根本不是眼泪,而是因为兴奋流出的一种分泌物,也是一种凶狠的象征。当我们为这个孩子的不幸而悲伤,为鳄鱼的凶狠而愤怒时,不禁要问,是谁给这些鳄鱼提供了夺人性命的机会?鳄鱼的“眼泪”为谁而流? 据了解,出事的鳄鱼池原是北海银滩度假区内一个名为“渔家庄”游乐园的观赏表演池,后因官司被查封执行拍卖而歇业。鳄鱼是一种非常凶猛的动物,不管是游乐园的老板还是查封拍卖单位应该很清楚,鳄鱼池既然已经歇业并可能拍卖,就更应该加强管理,防止鳄鱼伤人。 而且就在这次出事前,鳄鱼就发出了“警示”,2005年8月21日,曾经有多条鳄鱼从池里顺着放水的水管爬出,闯进了北海银滩浴场,正在海里游泳的游客饱受惊吓。按说,出了这样的事情,“渔家庄”的老板该有所警惕了,就算这个老板没有惊醒,当地有关部门也该加强管理了,可是——小孩们照样可以到鳄鱼池边翻进翻出,以至小孩被众多鳄鱼争食时,这里连个大人都没有。 一个学龄儿童就这样成了鳄鱼“眼泪”的牺牲品,成群的鳄鱼也成了这种不负责任行为的“殉葬品”,我们是不是该反思一下,有多少不负责任的行为让我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当然不仅仅是一个鳄鱼池,那些不断出事的矿山,那个刚刚被钢水淹没了32条生命的企业,不都是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酿成的吗?可以说,那些恶性事故吞没生命的时候,它们兴奋的“眼泪”都有一些人这种漠视安全的成分,而且是主要成分。 这种漠视安全的成分,当然也包括对小孩监管的缺失,对生命安全教育的缺失。(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