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伤昏迷的协警员韦某正在医院抢救。 广西新闻网宾阳3月4日讯(通讯员林泉)3月4日上午,广西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国道324线依法执勤时,一协警员被一男子驾车撞倒重伤,截至发稿时,受伤昏迷的协警员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医院仍在全力抢救之中。 当天上午,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指导员王广民和民警颜建任带领两名协警员来到国道324线1603KM+700M处,即宾阳县芦圩镇六和村路段执勤,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按规定在路边开启警车闪光灯,设置好圆锥筒交通警示标志后,便穿着执勤服和反光衣开始执勤。 9时20分许,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搭载一名女子(两人均未戴安全头盔)由黎塘镇往芦圩镇方向开来。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后,协警员韦某便举起停车示意牌示意该男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是,该男子不但没有减速停车,反而加大油门猛冲过来。刹时间,开得飞快的摩托车撞上了协警员韦某。随着“嘭”的一声,协警员韦某被抛到空中,尔后又重重地坠地,倒在血泊之中,昏迷不醒。肇事男子也跌地受伤。肇事后摩托车继续前行几十米后,翻下右侧路外。受重伤的协警员韦某和肇事男子很快被送往医院抢救。 上午10时,笔者闻讯赶到现场时看到,现场路面到处散落摩托车碎片和一大滩血迹。翻落路外的摩托车车头破碎不堪。现场设立警界线,警方正在紧张勘查和疏导交通。笔者注意到,交警执勤的路段非常笔直平坦,路面宽达15米,且天气晴朗,视线宽阔良好,还设立警示圆锥筒和开启警灯。发生这样的事件,确实令人匪夷所思。 下午13时50分,笔者来到宾阳县人民医院住院部时看到,受伤的肇事男子神智清醒。而受重伤的协警员韦某还没有脱离危险,医务人员正在全力抢救。据医生介绍,协警员韦某伤情为特重度颅脑损伤、两侧肺挫裂伤并血气胸、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生命垂危。据警方称,肇事男子系宾阳县芦圩镇黄卢村委丙子村胡某,现年21岁。目前,此起事故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宾阳县检察院也提前介入了此案的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