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周红梅 2004年6月1日至3日,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在香港、澳门和广州三地连续举行。在论坛上,港澳政府与九省区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被誉为泛珠区域合作“点亮一盏灯”。 框架协议提出了泛珠合作的宗旨、原则、要求、领域和机制,并制定了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政府秘书长协调会议等制度,以保证区域合作的有效开展。根据协议,“9+2”将共同推进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往来与合作的实施,并在基础设施(能源、交通、公路、管道)、产业与投资、商务与贸易、旅游、农业、劳务、科教文化、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10个方面加强合作。 2004年7月18日,首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以签约总金额2926亿元的“大单”在广州落幕,创下当时中国区域经贸洽谈会之最。在总共签订的847个项目中,有政府推动的涉及铁路、水运、电力、科技、劳务、粮食等项目7个,总金额1202亿元;企业间签约项目840个,总金额1724亿元,项目涉及能源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商务贸易等。 泛珠经贸洽谈会在第一届就取得如此丰硕的成果,与区域内多个省区间的“热身运动”分不开。以广东为例,在2004年5月25日至6月19日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广东省经贸委就组织了4个经贸考察团共561人,分赴四川、云南、贵州、江西、福建和海南6个省进行会前考察交流和项目对接,与6省初步达成一批合同和合作意向项目,涉及金额156亿元。 从其后一年的实践看,泛珠合作的蓬勃发展更是让人欣喜。2004年6月至2005年7月间,在框架协议确定的十大合作领域中,一系列合作协议陆续签订并逐步付诸实施。内地九省区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协议》、《泛珠三角区域信息产业合作协议》、《泛珠三角区域交通合作协议》、《省际公路规划建设备忘录》,以及《泛珠三角区域城市投资促进机构合作宣言》,有力地推动了泛珠三角区域交通、通讯、信息体系的建设。 各省区商务、经贸和工商等部门分别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外经贸合作备忘录》、《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合作协议》,内地9省区质监、物价、知识产权等部门分别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质量技术监督合作框架协议》、《泛珠三角物价部门交流合作框架协议》和《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海关部门在海关总署的指导和支持下,出台了《海关积极参与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十项措施》。这些协议的签署和实施,标志着各方在区域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创新通关模式、物价管理等方面达成共识,为加快形成区域内公平开放、有序竞争的“无障碍”大市场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