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念修在自治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认真组织实施我区第二次经济普查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吴家跃 实习生刘宏崇)7月22日,自治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林念修出席会议并就全区的普查工作进行部署。 林念修说,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而统一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区的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发生了新的变化。认真搞好第二次经济普查,进一步摸清我区第二、第三产业的“家底”,尤其是能源消耗、服务业发展现状、产品结构、行业结构和企业经营情况,对研究制定我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林念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各级普查经费,财政部门要认真审核、积极落实、确保足额到位,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各级宣传部门要将经济普查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经济普查各个阶段的要求,组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办公室要制订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把质量控制贯穿于经济普查的全过程,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按照国务院通知,第二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的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工作按三个阶段进行:普查准备阶段(2008年12月31日以前);普查登记阶段及数据处理阶段(2009年1月-9月);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及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10月-20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