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7月23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上半年税收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累计完成32553亿元不包括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增长30.5%,增收7606亿元。 1994年以后,我国税收持续14年呈现高速增长,其一大特征是,税收增长率远超于经济增长率。税收收入过快增长,反过来却恰恰反映出当前国民收入分配出现向政府倾斜的结构失衡隐患,使居民收入的增长相形见绌。福布斯杂志曾经公布的一项所谓税收痛苦指数,就把中国排在了世界第二位。 其实,税收只是经济发展的一个结果,不应是目标。政府活动的目的是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行政服务,而不是取得更多的税收。将结果当成目标来追求,片面追求税收高增长,就会引发不计经济后果地征集税收、聚集资源。 关于税收负担的变化对经济增长所产生的影响,早在1983年,世界银行原工业部顾问基思·马斯顿就曾选择21个国家,通过比较分析揭示了二者的基本关系。他的结论是:低税国家的人均GDP增长率、公共消费与私人消费的增长幅度、投资增长率、出口增长率、社会就业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均大于高税国家;税收占GDP的比重每增加1个百分点,经济增长率就下降0.36个百分点。应力求降低税负水平,改善投资环境,保护经济增长潜力。 而历史也表明,公共财富,尤其是消费性政府财政的过度扩大也会影响财富的增长。当政府占有的公共财富扩张到一定程度,尤其是居民的消费和私人的投资都被挤占的时候,国家财富增长必然会降低。这也是美国在2001年就力主通过10年内减税1.35万亿美元的法案的原因之一。美国居民的消费率令世界羡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政府不仅重视“国强”,同时也重视“民富”。 重视“民富”显然更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和持久发展。在中国当前经济迅速增长、税收增长过快的前提下,我们有必要改变目前以税收收入增长为经济发展目标的心态,有必要控制税收收入脱离经济发展速度的异常增长,形成藏富于民的理念,同时形成藏富于民的机制。(李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