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网7月23日报道,在秦城监狱,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常要人给他带宣纸写字。“做官时每天仅有半小时练书法,而在狱中每天可腾出四五个小时,因此‘字现在大有长进,肯定比以前值钱’。”王有杰的律师这样说。 王有杰从政之余“笔耕不辍”,是小有名气的书法家,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书法家协会首席顾问。当时,王有杰的字市场价是每平方尺2000元。如果王有杰还是叱咤风云的官员,完全可以相信,他的字“肯定比以前值钱”,只可惜,时过境迁,不可同日而语了,如今,因受贿罪被判处死缓身陷囹圄的王有杰,他的手迹还能价值几何呢? 有意思的是,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伏法前也在许多公开场合吹诩,“自己为全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找胡长清题字写匾的人络绎不绝,以至于南昌街头到处都是“胡氏书法”。当然,胡长清给人题字不会白写,别人请他题字看中的也不是字写得漂亮,而是他手中的权力。只可惜,等到胡长清东窗事发被处死刑后,被公开拍卖的两幅手迹也无人问津了。 为何胡长清之流在位时一字千金,而落马后则不名一文?其实道理很简单,值钱的是他们的官位,而并非其书法造诣有多高。退一步说,即使他们的书法造诣很高,但是,出自贪官之手的艺术已经没有艺术价值了。书法,作为一种艺术,为世人所看重的不仅是其本身的艺术价值,更在于书者本人的人品。字如其人,一个贪官,其心灵尚且被铜臭熏黑,何况是字呢?有谁愿意把一个臭名远扬的贪官的手迹挂于庭堂,或者把这带有污点的东西珍藏,传于子孙?别说是胡长清之流,就是秦桧、蔡京、严嵩等宰相级人物,其书法水平堪称巅峰,也未见有多少后人奉之为至宝。(陈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