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黄必成)一个月前,广西新闻网红豆社区城市论坛来宾版,出现了一篇署真名发表的文章《要求尽快查处公安草菅人命的情况反映》,声称来宾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詹某带队上船,抓捕4名向捞沙船收取保护费的犯罪嫌疑人时,导致其中的嫌疑人黄某跳河溺水身亡。兴宾区公安分局昨日表示,这是死者家属利用网络诽谤民警的行为,事情另有真相。 网络传播:警方负责人“草菅人命”? 今年11月8日,红豆社区城市论坛来宾版出现了一篇题为《要求尽快查处公安草菅人命的情况反映》的文章,署名为黄×忠、韦×喜,文章内容称,10月8日,来宾市公安局某支队副支队长詹某,带队在查处兴宾区大湾乡兴安村村民黄某和李某等人收取沙船老板的保护费时,造成黄某跳河溺水身亡。文章指出,詹某不作为,一手遮天,草菅人命,与沙船老板韦某独占大湾一带河床捞沙。 文章言之凿凿,令来宾市公安局领导深感震惊,立即指令市局督察支队对此案进行详细地调查。据警方公布,民警詹某不存在不作为和草菅人命,与沙船老板韦某素不相识,更没有合伙捞沙。黄×忠、韦×喜在网络上散布的文章,恶意攻击民警詹某,涉嫌诽谤他人,为此将案件移交兴宾区公安分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实,黄×忠是死者黄某的大哥,韦×喜则是黄×忠的熟人。据两人供称,黄×忠在得知弟弟溺水身亡后,恼羞成怒,经过自己道听途说得到的信息,口述给韦×喜听,由韦×喜书写成文,把材料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反映。同时,为了引起关注,由韦×喜将相关信息发布到互联网上,对民警詹某进行诽谤。两人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事实真相:嫌疑人逃避船老板抓捕跳河 据警方披露,今年9月和10月,柳州船老板韦某开着沙船到红水河兴宾区大湾乡兴安村河段去捞沙,遭到兴安村村民李永管为首的几名男子威胁,要求收3万元的保护费,否则不能在该河段内捞沙。迫于威胁,船主韦某分两次每次将5000元送到了李的手上。接到报案后,兴宾警方将李等人列入了恶势力进行调查。 10月8日中午,大湾派出所突然接到船主韦某的电话报案,说李永管带人上船索钱,已经被船上的工人擒获,要求派出所出警处理。 当天中午1时30分,詹某带队赶到大湾派出所组织审讯工作。经过审讯得知,当天上午,李永管和黄某等4人上了韦某的船收保护费,韦某当即把他们抓获,黄某则跳下河逃跑。得知这一情况后,詹某立即安排派出所领导组织民警去红水河抓捕现场一带走访巡逻,但直至下午5时30分,依然未见黄某。10月11日,黄某的家属打电话向大湾派出所报案,说他们在红水河事发下游发现了黄某的尸体。10月16日,兴宾区公安分局在兴宾区检察院两名检察官的监督下,对死者黄某进行解剖尸检,结果确认:黄某尸表无外伤,系溺水身亡,无他杀嫌疑。 目前,李永管等3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对黄×忠、韦×喜则处以治安拘留15天、并分别处于罚款500元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