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6日电(记者李菲 谭浩)200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推出改善困难群体生活的措施,城市低保制度稳健运行,巩固了应保尽保成果,初步建立了低保标准及补助水平的动态调整机制。
据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以来,各地大力开展基层规范化建设活动,严格操作程序,坚持动态管理,推行分类施保,实行定期通报,有力地提高了救助效果。“截至2008年11月底,全国城市低保对象1092.7万户、2282万人,比2007年底增加10万人,进一步巩固了应保尽保成果。”
此外,为应对物价波动,民政部先后两次会同财政部下发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的通知,督导各地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涨幅不断提高救助水平。截至2008年11月底,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08元,比2007年底增加26元,比2006年底增加38元;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34元,比2007年底增加31元,比2006年底增加51元,初步形成了低保标准与补助水平的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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