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1月13日讯(记者伍永志 实习生谢炜丽)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广西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单位职工、多数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自由就业人员都已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但农民和大部分的农民工,仍未被社会养老保险覆盖,无法享受到国家相关的扶持政策。尤其是广西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到广东等地务工并在广东等地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费,但由于目前社会养老保险不能全国转移接续,一旦农民工返乡后,其相关养老保险权益很难保证。
对此,王少琼等代表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中提出,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养老的迫切需求不相适应,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王少琼等代表建议,政府应加大财政扶持,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使社会养老保险覆盖更多人;尽快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关系全国转移接续的相关制度,便于其跨地区转移,适应农民工和灵活就业农民频繁流动需不断转移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情况,保障其权益。
相关新闻背景:
国务院已提出2009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2012年实行全国统筹的目标。目前,部分省市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做到了省级统筹,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是大趋势,长远目标应当是实现全国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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