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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买无碘盐被要求出示"不适宜吃碘盐医疗证明"
http://www.gxnews.com.cn  2010年06月20日 08:00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字号: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见习记者张孟君)“买盐还要凭证明?”南宁市民李女士近日到食盐专营店买无碘盐,却被要求出示不适宜吃碘盐的医疗证明,这让她很不解。南宁盐业分公司回复称,无碘盐不向健康人群供应,是国家的规定。

  李女士很注重养生,因担心长期吃加碘盐不好,她想穿插着吃些无碘盐。她跑了很多地方才发现,一般的超市、零售店根本没有无碘盐卖。最后在建政路的食盐专营店,终于问到有无碘盐卖。“店员说要买得拿出医院证明,证明我需要吃无碘盐。”李女士不解地说,难道吃不吃加碘盐,居民没有选择的自由?

  南宁盐业分公司书记唐荣尧介绍,为消除碘缺乏病,从1994年开始,国家颁布条例,普及全民食用碘盐。国务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因治疗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应当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示的证明,到当地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指定的单位购买非碘盐。”

  目前南宁共设有8个无碘盐销售网点,已覆盖到每一个城区。符合条件需要购买无碘盐的市民,可以拨打南宁盐业分公司销售科服务电话:0771-2432194,工作人员将给出就近购买的建议。



编辑:陈丽婕  作者:张孟君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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