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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首例铊投毒案:六人铊中毒最小患者成为植物人 (3) |
2013年08月28日 06:48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编辑:邓达 |
庭审 为了牟利和感情 2012年9月17日,韦东明被柳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4日,案件由柳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韦东明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移送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8月,检察机关以上述罪名起诉韦东明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27日上午10时许,案件开庭审理。 庭审前,几名被害人及他们的家属早早来到法庭,被害人罗某告诉记者,由于食用的鸡肉比较少,他和妻子的身体只构成了轻伤。“幸亏两个孩子没吃,没有遭罪。”说起去年的经历,罗某心有余悸。然而,被害人曾某以及其儿子小明却没有那么幸运。中毒后,曾某因毒侵心脏,专门做了心脏手术,而且今后必须持续服药以对病情进行控制;儿子小明因中毒导致四肢萎缩、脑萎缩,长期卧床已经成为植物人。而据小明的母亲黄某介绍,孩子现在每个月光治疗费就要七八千元,为了给孩子治病,姐姐黄某莎已经将一套房子变卖了。 庭审中,根据公诉机关的审查,案发前,韦东明通过手机用百度搜索引擎查到金属铊可以使人中毒且可以用普鲁士蓝解毒,遂决定通过向他人投放金属铊,再提供救治的方式达到牟利等目的。2012年7月,韦通过网络购买了一瓶硫酸铊粉末及普鲁士蓝11瓶、氯化钾缓释片等若干。 一个月后,韦东明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通过翻看之前的电话薄,他选定了罗城的老乡(即罗某的父亲)和前女友黄某莎为作案目标。2012年8月19日,韦东明携带一包硫酸铊粉末、普鲁士蓝、氯化钾缓释片、针筒等物品,与韦某某(另案处理)搭乘客车从融安来到罗城,在一家市场内,韦东明购买了一只活鸡,并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铊粉末稀释成溶液,用针筒注射器注射进活鸡体内,约半个小时后,再将活鸡送到市场内进行宰杀。当晚10时许,韦东明和韦某某来到罗某家,将鸡挂在罗家门上。次日凌晨6时,韦东明拨打电话给罗某父亲,告知送鸡之事,罗家人不知有诈,将鸡炖了来吃,结果纷纷中毒。 同年8月20日,韦东明以相同的手段宰杀好注射过硫酸铊的鸡,送到前女友黄某莎居住的柳南区航月路某小区,将鸡送到门卫处,就离开了。随后,韦以“网友”身份发短信给黄,称送来一只鸡。结果,黄某莎的家人食用该鸡后均出现中毒情况。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韦东明表示,自己之所以选择前女友为作案对象,是想通过先让对方中毒,再救对方,让对方对自己产生好感,继续他们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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