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五、加强舆论引导,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深入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全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意志和决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党委讲师团经常性宣讲内容,纳入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和公务员任职培训内容。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深刻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为实践发展提供学理支撑。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的导向带动作用,推出更多有分量、有价值、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加强社会思潮动态分析,强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正面引导。严格社团、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的管理。

(十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社会主流价值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日常形势宣传、成就宣传、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各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安排重要版面时段、推出专栏专题,运用消息、评论、访谈等多种报道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出版部门要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主题,策划出版一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受众喜闻乐见的通俗读物。强化传播媒介管理,不为错误观点提供传播渠道。新闻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要强化行业自律,切实增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将个人道德修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重要内容。

(十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上传播阵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网络宣传、网络文化、网络服务中,推动社会主流价值、正面声音和先进文化占领网络阵地,形成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集聚网上舆论引导合力。做好重大信息网上发布,回应网民关切,主动有效进行网上引导。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化传播,创作适于新兴媒体传播、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作品。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加强对网络新技术新应用的管理,推进网络法制建设,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打击网络谣言和违法犯罪,净化网络空间。

(十三)运用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流价值和广西声音,引领文明风尚,凝聚发展正能量。加强公益广告的选题规划和内容创意,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突出反映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展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特色和成就。加大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要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持续刊播公益广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要发挥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优势,运用多种方式扩大公益广告的影响力。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高速公路出入口、边境口岸等要长年展现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内容的公益广告,形成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新风正气、凝聚发展正能量的强大声势。要着力提升公益广告作品质量,丰富表现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

六、突出实践养成,广泛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活动

(十四)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利用好道德讲堂、文化活动室、文化广场等阵地,深入开展道德论坛、道德讲堂等多种道德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公民楷模、孝心人物等评选推荐活动。坚持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深入推进重大典型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风气。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按照“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具体要求,在城乡基层的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窗口单位广泛建立善行义举榜,宣扬好人好事,展示善行义举。

(十五)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服务记录和激励保障机制,推进具有广西特色的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以社区为重点,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建设,探索建立“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搭建社区志愿服务网络平台,着力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活动项目有效衔接,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下转第七版)

(上接第六版)以“邻里守望”志愿服务为主题,开展社区家政、心理疏导、医疗保健和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大力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志愿服务。组织好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等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加强城乡文化建设和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做到基层、做入社区、做进家庭。

(十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我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在学校广泛开展礼节礼仪教育。深入开展文明引导活动,提升公民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意识。深化感恩教育、和谐建设在基层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城区)及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十七)充分利用“国旗工程”阵地,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旗工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加强对国旗工程点的建设管理和有效利用。结合重大节日、传统节日及重大活动,在全区陆海疆一线行政村、民族乡行政村等各“国旗工程”点举行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同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十八)利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各种教育阵地开展践行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三八、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十一等政治性节日和国际性节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结合我国、我区近现代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日和民族节日,举办群众性纪念和庆祝活动,对广大干部群众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继续推进我区免费开放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等,把免费开放作为一项文化惠民工程长期坚持,让各个社会群体获得文化服务和享受。重点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具有广西特色的红色旅游项目,把红色旅游作为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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