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右江区12月13日讯(通讯员 潘溪 朱科运)路灯昨晚还亮着,今晚突然就暗了。今年,在百色市右江区龙景区某施工地附近就发生了多起这样的“怪事”。原来,这是窃贼王某所为。近日,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处罚金4000元。
40岁的男子王某因自身的原因,总是找不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久而久之便动起来“歪脑筋”。今年5月初,王某发现龙景区附近都是施工地,道路上很多设施都是新建设的,且过往这区域的人流量也较少。在王某的一番思索之后,便决定盗窃此处的电缆线然后换点钱来花销。在清晨,王某将埋在路灯下的电缆线剪断并做好掩饰,然后再等到傍晚,他回到该处将早晨剪断的电缆线盗走。在施工方的蹲守下,多次在相同地点作案的王某被众人制服,并被扭送公安机关。
案发后,王某供述,通过上述的方法他在龙景区实施了四起盗窃。经鉴定,被盗的电缆线总长165米,价值5715元。结合案情,右江区人民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