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右江区12月15日讯(通讯员 潘溪 朱科运)父子二人闲暇下榻对饮,不料酒后因生活琐事引发矛盾双方不欢而散,最后醉酒的儿子将年迈的老父捅伤。近日,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
2016年2月19日,趁中午闲暇之余,李某便与其父亲老李在饭桌上多喝了两杯。岂料,随着酒劲的上涌,李某与老李就对方在家的表现相互指责,随着争吵的加剧,双方不欢而散。时至晚上20时许,李某在外醉酒后回到家,在家门口看见老李后双方再次因家庭琐事而发生争执,随后李某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尖刀将老李砍伤。案发后经鉴定,老李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根据被告人李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照《刑法》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