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隆林12月19日讯(通讯员 黄海矿)隆林一男子在患病期间,其妻子王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克长人民法庭审结一起离婚纠纷,王某的诉讼请求被法院判决驳回。
王某与李某自由恋爱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二人先后共同生育了一男一女。而后,二人自愿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不幸的是,丈夫李某今年患上了肝硬化。原告王某便于今年7月,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与被告李某离婚。
原、被告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原告诉称与被告的感情确已破裂,但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关系恶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双方从自由恋爱到自愿登记结婚并共同生育孩子,只要在今后的生活中秉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正确对待家庭矛盾,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家庭和睦团结的角度出发,双方是有和好可能的。故此,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王某与李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