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隆林12月20日讯(通讯员 王高峰 杨思胜)为使自已种植的马尾松减少生产风险,隆林的农户许某先后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险和政策险两份保险。发生火灾后,保险公司认定两份保险属于重复保险,只答应给付政策险的赔偿53550元。由于对理赔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双方近日再次对簿公堂。
许某投保两份保险,保险公司审查后签发了两份保险单,内容合法,法院应确认有效。许某只是与一个保险公司订立两份保险,不符合保险法关于重复保险的界定,保险公司应在两份保险约定的赔偿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双方争议的火灾面积应以具有专业知识的部门勾图确认为准。
隆林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给付许某保险金495316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百色市中级人民近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