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西林12月22日讯(通讯员 熊保明)王某的房子已完成地板装修工作,但却迟迟不支付装修款,被装修工人诉至法院。12月20日,西林县人民法院那劳人民法庭对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判决王某支付陆某装修工钱1.08万元及利息1000元。
2015年4月,王某雇请陆某到新房子装修地板砖,双方约定的工钱为1.5万元。在陆某装修地板砖的过程中,王某支付了部分工钱。2015年6月,陆某完成了地板砖的铺设工作,王某因没钱结算,写下欠条给陆某,约定2016年5月20日前还清1.08万元工钱,另加1000元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王某仍没支付工钱,陆某遂向法院起诉。
陆某按要求完成装修工作,王某应按照约定于付清装修款及利息,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