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地州法庭审理了一起双方年龄相差10岁的的离婚案,在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结束了短暂的婚姻。
贵州罗甸县的李某与靖西安德镇的黄某,在广东打工期间相互认识,并互生好感,经过一个月的相处后,两人登记结婚。由于二人相识时间不长,缺乏一定的感情基础,且年龄差距过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经常对一些问题产生意见分歧。为此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逐渐恶化。2016年12月25日,李某向地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黄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对案情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原、被告婚前缺少必要的了解,且年龄悬殊达10岁,在婚后生活中双方对诸多问题均难以达成共识,且矛盾冲突不断升级,夫妻感情濒临破裂,在这种情形下,双方和好难度较大,且维持夫妻关系对双方也并非最佳选择。承办法官从细节出发,耐心细致的做被告黄某的思想工作。经过设身处地的劝导黄某终于意识到双方年龄悬殊确实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二人在婚后生活中的确出现了许多不能相互适应的状况。思考再三后,黄某最终同意与李某达成离婚协议,结束这段短暂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