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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炫耀猎杀保护动物 两男子获刑八个月

广西新闻网靖西1月6日讯(通讯员 杨文启 杨彩莲)两男子宰杀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还在网上大肆炫耀。1月6日,靖西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分别判处农某攀、黄某项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农某攀、黄某项在靖西市新靖镇亮表村家中的院子里,使用木棍、菜刀把一条蟒蛇宰杀,并于当天晚上煮食。农某攀、黄某项宰杀蟒蛇的经过被他人拍摄并发到网络上,造成负面影响。经鉴定,视频中被宰杀的野生动物确认为蟒,蟒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发后,农某攀、黄某项于2016年11月16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

农某攀、黄某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在共同犯罪中,二人都起主要作用,皆为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农某攀、黄某项实施犯罪行为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观二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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