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田林2月24日讯(通讯员 黄涵可)2月23日一大早,申请执行人唐某手捧锦旗来到田林县人民法院,他一面连连道谢,一面将印有“依法治国、维权先锋”八个大字的锦旗送给帮他执行完毕并讨回欠款的执行法官们。
1999年10月17日,原告唐某的女儿乘坐被告岑某全驾驶的农用运输车回家,不料车辆在拐弯处发生意外,翻下34米深的山沟里,造成原告女儿死亡,10人不同程度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田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处理意见,认定岑某全负此起事故全部责任。但肇事车辆是被告岑某全和被告岑某顶合伙购买的,所以两被告应共同承担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本院遂判处被告岑某全、岑某顶分别赔偿原告抚慰金、埋葬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9899.35元。判决生效后,岑某全已主动赔偿损失,但是岑某顶因常年外出打工未主动履行,唐某依法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田林县法院执行局在受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后,及时了解当事人的合理倾诉,在春节期间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说明案件事实,阐明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耐心劝说督促其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努力下,几经周折,岑某顶自动交纳了9423元欠款,这起案件最终得以成功执结。
为倾力公正高效执行好每一件案件,该院以认真践行“两学一做”和推进执法办案活动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抽调精兵强将组建成立“破解积案突击队”,干警们克难攻坚,切实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作出了积极努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