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那坡3月20日讯(通讯员 覃竟锋)近日,那坡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身体权纠纷案,当事人当庭履行赔偿义务握手言和。
2016年5月的一天,任那坡县某村副主任的梁某与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在村部调解一起农村土地纠纷。因调解不成,群众张某便要求梁某以村委的名义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争议土地的归属问题。梁某以“不了解情况”为由予以拒绝。张某恼羞成怒抡起一张折叠椅朝梁某砸去,导致梁某受伤。公安机关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后梁某因受伤住院治疗等花费5000余元,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赔偿。
庭审中,张某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公安机关已对其作了处罚,不应该再赔偿梁某任何损失,拒不赔偿。经法官耐心解释、解读法律条款,用亲情、乡情来说服、感化,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张某自愿赔偿梁某损失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