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沙市区2例外省关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情况的通报
8月1日,我区在对江苏某旅游团重点区域驻留人员排查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荆州市专家组结合临床症状和流行病学史,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且与江苏淮安某旅游团确诊病例相关联。该病例女友周某为密切接触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市、区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流调、核酸检测、环境采样、消毒、隔离、协查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1,洪某,男,19岁,恩施州建始县人,学生,租住地:沙市区洪垸菜场对面文朋客栈。
7月1-26日未离开荆州市。
7月27日15:20抵达荆州火车站,15:50乘坐D2217次动车(座位号3车2F),与江苏淮安某旅游团7月27日下午在荆州火车站候车厅有轨迹交集。18:06到达恩施州建始火车站,其父亲和弟弟用私家车接回建始家中。
7月28日自驾摩托车前往建始县市民中心补办身份证。
7月29日8:39乘坐D2378次动车(座位号5车12D),10:47到达荆州市,与女友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车返回文朋客栈,11:21在文朋客栈附近欣兴超市买水,15:54至沙市区长港路益丰大药房购买生活用品,14:45至沙市区蛇入山花鸟市场购物,15:10返回文朋客栈。17:00左右出现头痛,自服药。22:52在文朋客栈附近欣欣超市买水后回文朋客栈,23:00左右与女友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车前往红星路五一米粉店就餐,23:15回文朋客栈,中途在万优汇超市买水。
7月30日6:00文朋客栈附近早餐店用餐,后回文朋客栈。9:16到沙市区浅水湾小区看房,10:40前往吾悦广场永辉超市买蚊香,11:10返回文朋客栈。13:00左右,自感发热,自测体温39.0℃,自服退烧药,未就诊。17:05与女友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车前往荆州区九阳路附近取快递,后打车至荆州中路附近,与女友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车回文朋客栈。
7月31日早上在文朋客栈附近早餐店用餐,后回客栈。18:20前往吾悦广场轻烧韩都烤肉进餐1小时左右,后返回客栈。
8月1日5:00看到荆州市发布的健康提示后主动向社区报备,与女友在文朋客栈附近早餐店用餐,后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车前往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转运至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季家台分院。
病例2,周某,女,18岁,学生,病例1女友,租住地:沙市区洪垸菜场对面文朋客栈。
7月1-28日未离开荆州市。
7月29日10:20骑共享电动车前往荆州火车站接病例1。
7月29日-8月1日,接站后至就诊前,与病例1共同生活,活动轨迹相同。
8月1日5:00出现咳嗽,否认发热。因病例1发热,且27日在荆州火车站候车厅有停留,看到荆州市发布的健康提示后主动向社区报备。与病例1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车前往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5:00自感头晕、发热,被转运至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季家台分院。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在此期间与以上病例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尽快向所在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未接种疫苗者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荆州市沙市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