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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广西】收取智慧校园管理费合理吗?部门回应 (4)

2021年08月30日 18:30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刘晓彤 编辑:陈艳华

三、问政帖文回复

8月23-29日期间,全区各地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就网友反映的帖文进行回复(摘选):

1、相关部门批准在负一层地下车库办午托

8月17日,梧州网友反映:梧州市万秀区某校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住所涉嫌虚假登记。

8月24日,梧州市万秀区委宣传部对该帖文进行回应:

您好!针对您在梧州红豆社区网留言反映“某公司的营业执照的住所涉嫌虚假登记”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经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万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经现场调查核实及到政务窗口查询后,于2021年8月12日作出了相应的答复。

关于您针对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梧州某问政平台中作出的答复的质疑,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调查核实。

一、该场所仍是大门紧闭,无经营情况。行政执法部门在处理投诉举报中的必须的环节为到被投诉举报地点进行调查核实。

二、2021年4月22日,被投诉人向梧州市万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设立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了公司登记申请书、股东会议决议、公司章程、住所使用证明。其中住所使用证明包括了广西福兴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投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广西福兴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执照副本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显示步埠路41-5号的土地使用权人为广西福兴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复印件显示租赁房屋坐落于梧州市万秀区步埠路41-5号1235#楼负一楼第一至五号房屋。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被投诉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被投诉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于2021年4月22日以梧州市万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作出行政许可,准予核发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45040300003003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403MA5QEDBG2J)。

三、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梧州某问政平台中回复该场所仍未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是鉴于以下原因:1.我局在核发的《营业执照》中明确告知被投诉人: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回应社会关切,因在处理梧州某问政平台问政前,也曾有该小区居民就被投诉人在小区内开设午托一事进行投诉,现一并告知。

感谢您的留言,如有疑问,您可致电梧州市万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咨询,电话:0774-2039398

此外,8月26日,梧州网友继续在红豆社区反映了类似问题,尚未得到相关部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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