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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巾帼 南宁警方表彰巾帼示范民(辅)警、好警嫂、爱警母亲

警妈、警嫂、民(辅)警们合影留念。记者 苏时榕 摄

现场手捧鲜花和奖状的警妈、警嫂、民(辅)警。南宁市公安局供图

广西新闻网南宁3月8日讯(记者 苏时榕)3月8日是国际劳动妇女节,为充分发挥巾帼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女民(辅)警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南宁市公安局举行2023年巾帼示范民(辅)警、好警嫂、爱警母亲表彰仪式,向无私支持公安事业的民(辅)警家属致以诚挚的敬意。

此次获得表彰的有20名女民警和10名女辅警,她们分别获得了巾帼示范民警以及巾帼示范辅警的光荣称号。作为公安队伍里的一个特殊群体,女民警、辅警们在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积极投身到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等各项工作当中。

“妈在家会照顾好自己,你们要安心工作,认真工作,不能辜负党组织的关心”。此次获评南宁市公安爱警母亲的蒙小芳养育有两个儿子,一位是南宁市公安局龙岗派出所民警,另一位是武警,由于两个孩子工作性质的原因,一家人总是聚少离多,为了让两个孩子安心工作,她总是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此次能够获得这个荣誉,我非常的激动和自豪,感谢对我的肯定和关心,希望儿子们以后继续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新的贡献。”

此外,南宁市公安局专门为10名警嫂、10名民警母亲颁发“好警嫂”及“爱警母亲”的荣誉证书,感谢公安民警家属长久以来地理解、关心和支持,自觉当好民警坚强后盾,为推动新时代人民公安事业创新发展作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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