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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桂声网评:让“国宝”回家之路更通畅

继2019年3月意大利返还796件中国文物艺术品后,11月8日,意大利返还的56件中国文物艺术品回归祖国。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然而,战争抢劫、走私等一系列原因,致使很多中国文物长期流失海外,成为历史之痛。据统计,在全世界47个国家、218家博物馆中,中国文物数量达167万件,而流散在海外民间的中国文物数量更是馆藏的10倍之多。几十年来,中国政府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努力从未停止过。从经过十年努力,最终促成挪威收藏机构向中方捐赠7根圆明园流失的汉白玉石柱;到2023年10月25日,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接收澳方向中国返还的4件流失文物艺术品与一件古生物化石;再到今年年初,从美国成功追索被盗流失的西周丰邢叔簋……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1月,已实现48批次2113件/组文物艺术品回归祖国。

应该看到,尽管回购、捐赠也是文物追索方式,然而相较之下,依据国际法和国内法展开追索,不仅有效而且成本最小,是实现文物回家的重要方式。然而,流失文物返还面临着文物背景调查复杂、国际公约缺乏强制力等问题,中国追索海外流失文物仍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每一次成功追索,背后可能都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努力。面对复杂情况,中国不断加强国家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合作,打破各国司法执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壁垒,促进文物犯罪国际司法治理体系的优化升级,形成打击文物犯罪的国际合力。

一件件承载民族记忆的宝贵遗产相继回家,彰显世界各国对执法合作、外交谈判等文物追索方式的积极探索。从中国加入《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等多边国际条约;到中国与秘鲁、意大利、土耳其、希腊等27个国家建立防止文物盗窃、盗掘及非法出境的政府间合作框架;再到中美两国政府多次续签“关于防止中国文物非法入境美国的政府间谅解备忘录”……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合作,阻止我国文物流失海外。此次我国与意大利的成功合作,正充分展现出两国推动流失文物返还原属国的国际责任。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不仅明确了中国开展文物追索返还的工作机制,还增加了对流失海外文物追索返还的条款。这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尤其是,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新增“国家对于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保留收回的权利,且该权利不受时效限制”这一条款,突破了国内法中追索非法流失海外文物时效制度的障碍。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一方面,要加强行政监管,全面贯彻落实法律规定,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另一方面,要持续开展配套法规规章制订修订工作,不断细化文物保护法确立的主要原则制度,推动文物保护法律体系更加衔接协调、系统完备,为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提供更多保障。

归来不是终点,征途未有穷期。促进流失文物回归,是捍卫文化主权、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面向未来,进一步加强非法占有文物性质认定的国际合作,形成打击文物犯罪的国际合力,建立文物跨境的保护机制,积极推动完善文物保护国际规则,打出追索流失文物“组合拳”,就一定能推动文物返还领域的国际规则向更加公平正义的方向发展。(黄宗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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